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在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的方式中,最常见的就是仲裁和诉讼,但此时您也不要忽略了调解。实践中,采取这种方式处理争议的人也比较多,但首先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应该申请谁来进行调解。即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三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二、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按照“着重调解”的原则,维持了现行有关裁决前调解的规定。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就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来看,法律中主要规定了三类主体,就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当事人在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组织来对争议问题进行处理。当然,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骨折工伤赔偿范围有哪些?
      工人遭受工伤,如骨折,被认为是更严重的伤害。建议工伤稳定或鉴定结论确定后停工期满,工人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等相关鉴定,以明确相关赔偿的事实依据。如果骨折work-injured员工被确定为没有伤残级别,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或雇主应支付以下实际赔偿项目:为工伤的医疗费...


·泰安市工伤鉴定机构在哪里?
      一、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劳动者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后,为了获得与其伤残情况相匹配的补偿劳动者需要到具有工伤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直接决定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内容。泰安市工伤鉴定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称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伤需要赔偿,赔偿的主体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不过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赔偿的,在此之前必须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劳动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有哪些? 劳动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主要就是缺少生效的法律要件。 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公民个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参与...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以后,劳动关系也会从根本上发生转变。因为如果员工遇到工伤,涉及到一个工伤赔偿的问题,往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是因为工伤赔偿的问题,产生非常多的矛盾,甚至会诉诸法律。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很可能会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解...


·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实际签订了书面的劳动之后,那么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正式的建立起来了,单位就需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是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用人单位 用...


·一、劳动合同一般入职多久签?
      一、劳动合同一般入职多久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
      在传统里,妇女一直是被歧视的对象,认为妇女们就应该三从四德,即使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风气也一直存在,使得妇女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到社会中工作,也饱受歧视的困扰。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也都逐渐意识到妇女同志的重要性以及妇女同志的过人之处。不过妇女同志一直以来都是被人视为弱小的对象。...


·工伤职工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 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少城市开始不断的建造新的建筑以满足需求,而这些建筑在建成之后是可能会成为商业用楼或者是住宅用楼的,不管是用于什么样的用途,如果对于工程的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话,那么是可能造成非常重大的事故的,那么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


·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怎么办?
      在当代社会,每个人到了法定的年龄都会为了谋求生活而去工作,在职场这个大环境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员工和用人单位的纠纷了,如果一个单位的员工对公司心存不满,就会有很多过激的行为,比如挑衅公司。那么,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