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安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内容?

安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内容? 一、安庆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安庆拆迁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安庆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一)一般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 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四、政策法规
1、《农村房屋拆迁规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各地方政府都出出台了本地区具体实施意见、细则、办法等农村房屋拆迁实际上是征收集体土地后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并征收,其的补偿方式主要也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但是补偿标准上农村集体土地上拆迁并不参考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而是参照房屋重置价格,一般来讲很多地方对重置价格都有相应的规定,很少参照评估价格,即使评估也是评估房屋重置价格,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对来讲是比较低的。
2、《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
(2)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
(3)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
(4)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
(5)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
(6)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
(7)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
(8)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
以上就是对安庆市房屋拆迁补偿以及相关问题的介绍了。总的看来,安庆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房屋的赔偿金、附属土地的赔偿金以及一定的安置费。另外,安庆城市和农村的房屋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城市的房屋赔偿标准一般高于农村。我们提醒,由于安庆市下设区县较多,因此对于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当以政府提供的文件为准。


·购房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吗?
      购房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吗?1、购房网签和备案是不一样的,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内容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内容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___(下称甲方)受赠人:___(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自愿将其的位于___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2、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___,赠与房屋的房屋权证...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却因政策变动导致购房者不能贷款,购房者能退房吗?能否退房需要结合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断。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


·购房合同有哪些内容
      购房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也就是房屋坐落的地点、类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等内容。(三)数量。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四)价金。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先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价...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


·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在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打算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购房者都应当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作出查看、审查,要是开发商证件不齐全或者有伪造嫌疑的话,建议就不要购买了。具体而言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


·通过中介买房子怎么收费
      通过中介买房子怎么收费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需到有关部门办理) 二、如何避免房产中介大量赚差价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


·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一、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


·立了房产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立了房产遗嘱还需要公证吗?立了房产遗嘱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房产继承遗嘱没有强制需要公证的。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