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近年来我国的旅游市场相当混乱,因此在跟着旅游团外出旅行时游客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游客在于旅游团发生纠纷时,要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的途径有很多中,但是最有效的就是诉讼程序,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

一、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旅游引发的问题很多,比如侵权,违约等。若是旅游合同纠纷,那么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是侵权则是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合同纠纷归哪的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的解答,在签订旅游合同是一般条款内容会包含管辖法院的问题,造成旅游纠纷的事由不同,侵权与违约确定法院的原则也不同,违约时按照一般合同违约的情形确定管辖法院即可,如果是侵权造成的,就要考虑被告所在地以及侵权行为地的问题。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2023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2019怎么处理?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原公司提出续签,如果原公司不与孕妇续签合同,那么也应当是合同自动续签到孕妇的哺乳期完毕,如果违反这一规定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


·离婚协议可以适用合同法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离婚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的问题《民法典》有对应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划分,或其他一些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那么离婚协议可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吗?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个问题。...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


·正式签合同之前合同要如何评审
      正式签合同之前合同要如何评审 一、正式签合同之前合同要如何评审?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事业单位在需要某类商品或物资时,规范的程序是需求部门先提出报告,经审批同意后,视价值大小进行招投标,确定供应商后与之签订采购合同,虽然签订合同是最后一个步骤,但如果出现差错,依然会给公共财产和利益造成损失,那么,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签订...


·合同未到期毁约押金还可以退吗?
      合同未到期毁约押金还可以退吗?不可以退押金,涉及到违约的行为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需要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正常来讲,在针对时应在报案材料里面描述清楚事情的经过和已有的证据材料,同时清晰表明所有的线索材料;但一份报案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到得到办案单位的受理与立案,特别是标的较大的案件,一般都会委托专业经济犯罪报案律师代理撰写报案材料及立案沟通部分;二、经...


·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能否主张解除
      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能否主张解除 一、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能否主张解除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尽管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没有明确,但结合民法理论其立法本意应作如下理解: (一)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承担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么,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承担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么,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关于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其中单方解除必须有个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权。其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无法实现的,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而...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当事人签订合同,肯定希望合同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顺利实现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合同违约的情况,还是非常常见的,就需要当事人去救济,那么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依《合同法》...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离婚了还添配偶的规定是什么? 投保人是老公,被保险人是你,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可以退保共享现金价值, 2、如果保费是由你支付,可以要求归还保费,但变更投保人,保单继续有效。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你,即使是你支付保费,保险的专属性,你无权要求,也不能作为夫妻共...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