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在实践中,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才好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
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损害争议时,不能无限期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期限为10日。该期限指的是期间,是法定的和不可变的期限,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该期限内结束调解。”
2、交通事故调解起算时间分以下4种情况进行计算: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事实上,调解是有效解决交通纠纷的方式之一,因为由调解而达成的协议,是符合当事人意志的,能促使当事人按照协议去履行。但调解也不是任意的,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当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出现就调解协议产生纠纷的情况。


·一、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如何赔偿? 这个需要根据脚被车子压后受伤情况而定。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等等。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么?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事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根据法院提供的格式填写。只要内容符合要求即可。那么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吗? 一、离婚起诉状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根据《民事诉...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1、要审查资格。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


·轿车超载违反了哪条法规
      轿车超载违反了哪条法规?轿车超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


·30岁交养老保险需交几年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满规定的最低年限,一般是15年,到退休年龄才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有工作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缴满15年,可以停止缴费,但这样直接影响以后退休金待遇,建议也缴费到退休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0岁以上出车祸没有误工费吗
      60岁以上出车祸没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等,针对不同的房屋虽然在需要购房者注意的环节上面不同,但至少可以肯定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买房注意的环节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注意的环节有哪些 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鱼...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一、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


·随着汽车的普及
      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随着频频发生。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事件也是很常见。那么今天就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工伤,我们如何获取理赔,理赔金是如何计算的呢? 这个问题中涉及到了工伤这种情况,我们先就工伤标准来简单陈述下: 符合工伤条件的具备以下几点: (一)上下班途中,由单位到家...


·驾驶出租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驾驶出租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