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相关法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相关法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概念
(一)《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在第五十四条
明文规定了三种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型,即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1、其中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自然不涉及过错认定的问题; 而医疗伦理损害的主要表现就是医务人员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告知义务与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其过错是比较好认定的; 而本文讨论的则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过错认定。
2、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了其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所负有的医疗技术上的高度注意义务,存在违背当时医疗水平的技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构成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必须存在违背当时医疗水平的疏忽与懈怠的医疗技术过失。
(二)对于过错的含义,有主观过错说与客观过错说。
1、主观过错说认为,过错是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其核心是: 过错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即过失或故意的心理状况,因而应当把过错与行为的不法性区别开来,以德国法为代表。与主观说相反,主张客观过错说的学术观点认为,认为过错不是主观意思之欠缺,而是从人的行为评价出发,认为过错系行为人行为没有达到一定标准,即行为对注意义务之违反。②因而将过错与不法性结合为一个责任要件,以法国法为代表。③主客观结合说认为,过错是一个主观和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它是行为人在故意和过失的状态,在该状态的支配下行为人从事了法律和道德上应当受到非难的行为。④我国采取的是主观过错说。
2、例如,《侵权责任法》尽管沿袭了传统侵权法的过错原则,却为医务人员设立了系列注意义务,采取了客观过错的归责方法。笔者认为,这只是对过错认定标准的规定,过错是主观的,要判断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当然要借助一些客观的认定标准。另外,过错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本文中的过错仅指过失,因为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如果存在故意的话,则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等犯罪,适用刑法上的规定,不属于侵权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的调整范围。
二、《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过错认定的规定
医疗人员作为医疗过程中的专家,要尽到相应的合理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则可认定其存在过错,所以确定医疗人员应该承担什么样以及什么程度的义务是判断其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因该尽到的义务为“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同时还规定一定条件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一) 医疗水平
1、医疗水平也就是医疗水准,是指医生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生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水准说起源于日本,此概念在日本法学界首先由松仓丰治教授提出,他将医疗水准分为“学术上的医疗水准”与“实践中的医疗水准”,前者由学术界的一致认定而形成; 后者是医疗界普遍实施的技术。
3、多数学者认为,医疗水准是以相同情形下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所应具备的医师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为准,也即一般医师标准。即医务人员的诊疗义务须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符合。
4、此处的医疗水平为实践中的医疗水平而非学术上的医疗水平; 并且实践中的医疗水平应是医疗领域的“合理人标准”,即该医师所在技术领域中一名普通医师所具有的一般的技术和知识水平,而非该领域中最有经验、最有技术或最有资格的医师所具有的技术水平,自然也不是该领域中最没有经验、技术最差的医师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因而,作为判断标准的“实践中的医疗水平”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
(二) 过错推定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满足一定条件下的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1、“推定”还是“认定”
对于第五十八条采用了“推定”一词的做法也引来各种非议,张新宝教授在对侵权责任法二次草案第七章的修改意见中提出,应将第五十八条中的“推定”改为“认定”。所谓推定过错,是指在侵权法上,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已知的损害事实推定其有过错,从而承担侵权责任,即举证责任的倒置。在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如果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则已经构成过错,应是“认定”而非“推定”。
而后两款根据立法的本意,则是“推定”过错,即如果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则推定其有过错,这时举证责任转移到医疗机构一方,医疗机构需举证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当然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非常困难的,但法律既然规定了“推定”而非“认定”,就说明医疗机构还有举证证明的机会。
2、实践中的适用
第五十八条在实践中适用较多,说明该条规定很有意义。实践中伪造、篡改病历由患者一方举证,患方基本上都是通过证明医院提供的病历、手术记录、病历记录等文件不齐全、自相矛盾,或者违反了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五十八条规定的推定过错的情况。在司法审判中,大多数的过错认定都是根据鉴定结论作出,但是如果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就无需依赖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甚至于,有些案件是在鉴定机构不能做出鉴定结论或者一方不同意鉴定的情况下,适用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伪造、篡改病历情况,从而无需进行鉴定,如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贾军军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三、医疗技术损害责任过错认定存在问题
(一) 医疗水平一刀切
在侵权责任法三次审议稿中曾规定,在”判断医务人员注意义务时,应当适当考虑地区、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但立法审议时被删除。由此,确定诊疗义务时是否需要考虑上述因素便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否定的观点认为,删除说明我国立法对于医务人员诊疗义务的判断采取的是客观判断的标准,医务人员个人的学识、技术能力、个人的研究水平、从业经验的差异,不能成为减轻其注意义务的理由。
肯定的观点认为,侵权责任法考虑到诊疗行为的实际情况很复杂,删除了前述规定。地区、资质等因素能否在适用本条时考虑,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规定了具体要求和具体操作规程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般都应当遵守,不应当因地区、资质的不同而有差别。
有的诊疗行为在有的情况下,可理解为包括地区、资质等因素。
(二) 医疗鉴定制度二元化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都涉及医疗事故鉴定,包括过错鉴定和因果关系鉴定,且司法判决都是依据鉴定结果作出,所以在医疗损害案件中鉴定结论至关重要,如何保证鉴定结论的专业性和公正性自然是保证案件判决公正的重中之重。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医疗过错相关规定内容的解答,医疗过错的问题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解决不好极易引发纠纷,而且是非常打击群众对医疗的信心,法律对医疗过错问题的规定很有利的解决这些问题,医患纠纷可以以此为依据,对赔偿等问题都有具体的规定,在处理的时候可以有法可依。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过错责任原则,故在发生纠纷后需要确定双方的责任。由于患者相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处于弱势地位,故国家在立法上倾向于保护患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该做什么?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
在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受到了伤害,前往医院治疗之后,要想获得工伤赔偿,有时候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相关事项却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发生医疗过错后,当事人为了尽快拿到赔偿,确定赔偿金额,会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做一个医疗过错鉴定,和其它司法鉴定相比,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哪些情况不适合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我们就这些问题通过下文给您带来相关阐述。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
·患者家人阻碍医护人员治疗怎么处罚
患者家人阻碍医护人员治疗怎么处罚?患者家人阻碍医护人员治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 一、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吗?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宣传国家关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要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介入医疗纠纷处理,通过耐心细致地疏导,引...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
·医疗事故到什么地方去解决
医疗事故到什么地方去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
·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