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私募基金公司,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7、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注:各地区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条件
申请登记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业协会予以登记。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的登记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法律条文如下: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律规定是相当严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运营资金,要符合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有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经营场所和私募基金的管理业务设施等的相关设施,同时对投资私募基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也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定要求。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一致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办理注销,工商...


·公司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
      公司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 一、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处理情况如下: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该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当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设立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 投资基金公...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政府对个人的土地进行征收,会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系列的补偿。全国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拆迁补偿标准。在重庆大渡口地区的企业会对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比较感兴趣,我们将为您提供重庆市大渡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重庆市大...


·认缴的公司按注册资本价值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税吗
      认缴的公司按注册资本价值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税吗需要纳税,需要缴纳2种税,以下就是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的税款,分别是: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取得了转让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购置成本后,如有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相关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


·总分公司之间可以签合同吗
      总分公司之间可以签合同吗?总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合同的,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


·企业股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企业股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


·公司法绝对控股的权力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公司法绝对控股的权力是怎么规定的有的人是有疑问的,其实在公司具有绝对的控股的权利指的是股东的出资占有百分五十以上的程度,当然还有相对控股的分类,控股的股东往往对公司的决策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度,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股东控股的有关规定。一、公司法绝对控股的权力是怎么规定的绝对控...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小货公司,是主要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所以相比起其他普通的公司,更加需要融资,以保证资金的充足。那么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呢,以及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小贷公司融资途径有哪些?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与小贷公司融资相关的一些资料来为你解答这些疑惑。 一、小贷公司融资比例...


·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很多的企业其实电气以及机械的设备都是一次性的,放在企业或者工厂里之后就不能搬走就只能在那边使用的,但是当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这些国家政府是规定有补偿的而且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偿的。 企业拆迁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