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一、如何成立运输合同
1、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
(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
(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4)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包括:
(1)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
(3)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4)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
二、运输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民法理论将合同成立的要件与合同生效的要件相区别,认为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还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可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或者说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换言之,成立后的合同分为合法合同和不合法合同。
民法理论要求的合法合同要件是:当事人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可能。根据合同生效的要件,要件完备的合同为合法合同,受法律的保护。欠缺某种要件的合同则成为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未定的合同,其各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运输合同中区分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没有显著意义。一般来说,无论是客运合同或是货运合同,运输法对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和形式的要求均不于其它合同,凡经成立的合同,大都是有效的、合法的,无效、可撤销和效力未定的运输合同实践中十分罕见。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一切运输合同都是合法合同,都会产生同等的法律后果。实际生活中,不法运输合同行为比比皆是,如公路客运中强行拉客,铁路客运中拒绝售票,公路货运中的合同欺诈,铁路货运中违禁违限运输,等等。但是,运输民法典中,一般均不以此作为确认合同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而是以损害赔偿和行政制载两种方式予以处理,实质上是成立和生效的竟合。
为了避免当事人因为运输合同而发生纠纷,我国法律对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对方违反了自己的法定义务,给您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橘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____...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从发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


·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
      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即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如果有一方对合同违约,另一方就可能会有解除合同的想法。不过,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 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实际损失的20%。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2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方性法规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定办法。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可依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及...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人基本情况是指...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免要与别人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未知的风险,双方就一些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此时就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范例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范例一、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范例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___处理 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 月 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


·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后果
      对于居高不下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赁房屋。对于租赁房屋,很多人认为,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意义不大。通常在房东拿来的合同上,几乎看都不看就签字交钱了。可是一旦产生纠纷,比如房东临时加价,未到期即收回房子等,才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那么,涉及 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 时,租房者要求索赔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