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一、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二、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1、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2、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三、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
7、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总而言之,房产抵押担保贷款要注意的是担保人的认定,以及担保人所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注意贷款流程中,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房产鉴定书等必要文件的准备。签订合同后,还款的期限为一年。我们提醒,在交于房产的产权证书时要注意备份,以免遗失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多信息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一般来说,购房者申请贷款,是以已签订购房合同作为前提。而在合同中,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必要要明确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了需由购房合同外第三方———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批准的贷款付款方式。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购房者可用贷款支付剩...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小产权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并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在纠结着买不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指的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并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


·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我们进行房地产买卖,就要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中,有些概念很难区分,比如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很多人经常混淆两者的概念。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下面我们从两者的概念和区别上为您做个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哪一种呢? 一般买卖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


·买房问题一直是现在社会中一个热度居高不下的话题
      买房问题一直是现在社会中一个热度居高不下的话题。年轻人一直的奋斗,目标大多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现在,我国出台了租售同权的政策,上海作为一线城市,自然也不例外。那么,上海哪些区租售同权实行了呢?政策实行的区划还没有具体的提出,我们可以对上海的政策来进行了解。 租售同权,即...


·房产继承亲属关系证明谁都不给开怎么办?
      房产继承亲属关系证明谁都不给开怎么办?房产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的户籍机关查询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出具相关继承权的证明文件。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


·根据调查表明,有很多夫妻因为在结婚之前没有对各自的房产办理公
      根据调查表明,有很多夫妻因为在结婚之前没有对各自的房产办理公证手续,导致婚后双方因为房产问题而产生纠纷,甚至有些还损害到了自身合法利益。由此可见,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房产公证是多么重要的。那此时办理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办理婚前房产公证...


·开发商延期一个月交房怎么赔偿损失?
      1、双方协商   买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约定一方违约时,将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另外,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做约定的,双方可以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就损失赔偿进行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2018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对于假离婚的卖房流程,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实际中,之所以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卖房,主要是为了避免税费的缴纳,以及再次购房的税费等问题,但是事情的发展方向是难以揣测的,谁又能确定最后的结果会变成怎么样。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办假...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因为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而需要将房屋拆迁的情况越来越经常出现。房屋拆迁后,房屋所有人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会出现拆迁补偿价格不同的情况。那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一、南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 1、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