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国家出台的条例上结合地方特色,也推出了各个地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也在其中。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的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信息。
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的内容
(1)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方面:
依据:合同约定的总体进度计划、分解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1、通过核对周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对总体进度计划的保证力度,分析目前进度状况,分析进度提前及滞后的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检查监理进度控制措施,督促监理做好进度控制工作
3、检查施工单位的投入情况(包括对投入的人员、机械设备、周转及施工用材料、管理组织的检查)综合评价投入保证进度的力度,对不足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2)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方面:
1、参与工程计量,真实反映上报计量的工程量
2、根据合同约定及计量结果,如实签批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3、严格控制合同外签证,对发生的合同外签证要会同监理一同计量,真实反映签证情况。
4、谨慎处理工程索赔,把好建设单位签批关,通过监理或亲自掌握第一手资料,监督并发挥监理在处理索赔中的有利条件,争取做到不赔或少赔。
(3)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的收集:收集所签的合同,认真研究合同,争取做到本方不违约。
2、通过现场检查,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承建商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解决。
3、监督监理单位对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4、根据现场进度情况及时签定甲方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
(4)沟通与协调
1、例行会议沟通,掌握需要甲方协调解决的事宜并及时解决.
2、通过现场检查及各方的信息反馈,及时协调出现的矛盾。
3、外部关系协调,是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主要协调方向,包括对设计的协调和对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质监、安监、建设局监察部门等)
(5)安全文明卫生
1、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明工地施工标准,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
2、熟悉条例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移交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即使办理安全生产建设方应提供的资料等)
3、审核监理对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规划及实施细则,并督促实施,检查监理安全管理台帐。
4、检查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是否良性运转,并能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5、日常抽查:
①监理方和施工方的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②现场三宝四口情况检查
③对投入使用的机械用具检查
④脚手架检查
⑤施工用点检查
⑥文明施工检查
⑦现场卫生状况检查
我们在上文中从施工的质量,环境,投资,安全问题和进度等方面对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程建设关乎百年大计,关乎百姓利益,关乎社会安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中应当谨慎进行,安全操作,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一、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按规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有能力支付工资但不肯给,接到劳动部门决定后还是不给,一旦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即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此,确定公司是否构成该罪,需要先确定拖欠多少工资将构成犯罪。 实际中,法律上对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数额没有明确...


·事业干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什么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
      事业干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什么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


·根据法律规定中耳炎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中耳炎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中耳炎算工伤,主要是因为工作性所导致的伤害都是属于工伤范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并不是每年都是恒定的标准,会随着时间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虽然各省市的缴纳比例不尽相同,但绝大部分的缴纳比例都在工资的四成以上。那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我们和你说一说。 一、五险一金缴纳比...


·不服劳动仲裁向哪个法院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向哪个法院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


·误工费流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流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索赔误工费行不需要专门出具银行的流水单的。 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在哪里办理?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在哪里办理?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可以在手机软件或者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的公司、工资收入,各类数据直接就呈现出来了。“自行填写”意味...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公司和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正是这个合同让劳动关系变得牢固变得更加有保障。公司想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就必须考虑的更多,应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也许很多的公司和劳动者都不是很了解详细的规定。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