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有哪些?

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 Equity Investment),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二、股权投资的主要风险

1、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

2、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3、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股权投资的利润空间相当广阔,一是企业的分红,二是一旦企业上市则会有更为丰厚的回报。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三、投资的成本风险

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支付现金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二)放弃非现金资产

1、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

2、这里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其公允价值即为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如果按规定所放弃非现金资产可不予评估的,则公允价值的确定为:如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

③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在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其投资成本时,如被投资单位为股票公开上市公司,该股权的公允价值即为对应的股份的市价总额;如被投资单位为其他企业,该股权的公允价值按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确定。

④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反之,则应依据谨慎原则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⑤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时应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记账。而不论投资方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为多少。而投资者将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则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有关规定,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时,应以换取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变更

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或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追溯法调整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成本。如何按照追溯法调整?我们认为,可以合并编制追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也可以分项编制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而不应该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上的一种账务处理方式。

以上就是对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的介绍了。总的来说,因为股权投资是一种债权投资,并且缺乏担保,所以风险很高。但是,由于投资者获得了股权,同时也就享有了分红的权利,当公司盈利时,股东的收益也是很高的。总的来说,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各有不同,所以我们建议您可以在告知公司律师具体情况后获取专业意见,这样更有利于您问题的迅速解决。

·夫妻注册公司怎么退出
      可以办理股权转让,去工商局变更就可以了,然后根据公司章程约定退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


·如果公司法人变更容易吗?
       公司法人是自然人,是指代表公司的相关人员,通常公司法人的变更并不需要很复杂的程序,操作简单,公司法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公司法人变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缺一不可,同时要对相关流程有一定的了解,下面,我们看一下,如果公司法人变更容易吗。 公司法人变更只...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的加速,很多公司出于经济考量和发展需要,开起了子公司,来讲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进一步的拓展加快公司经济的增长,关于子公司的要求,相应的法律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有哪些 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估价风险,支付风险以及融资风险。 (1)估价风险 估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或者评估方法不合理导致的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的价值评估过高,增加了企业并购成本导致的风险。对并购企业进行合理的定价,最终确定一个双...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不管在什么领域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当存在风险的时候,首先要预防风险发生会采取相关的措施。当然,在风险发生之后也会利用一定的手段进行规制。比如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法律也是存在着风险的。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


·青岛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哪些
      青岛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哪些 青岛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业信用协会,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经过严格评价,对合同履约信用程度达到规定标...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四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四是怎样规定的? 2018年我国的法律有了很多新的调整,那么对于公司来说最关心的就是201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四到底是什么呢?新的公司法对于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决定权和董事会的权力,股东的权力做了有效说明,下面由本站网为你带来相关说明。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