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塬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塬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塬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叁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组织机

构代码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需注销),注销完毕。

通常个体工商户是无开户银行基本户的,因此不需注销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叁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

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

具注销清税报告。

四、债券债务移转和消灭

(一)债的移转

1、债的移转的概念和特征债的移转,是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的一种法律制度。

债的移转有以下特征:

债的移转为债的主体的变更债权人变更为债权移转,债务人变更为债务承担。

债的移转不改变债的内容与客体3、债的移转是以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4、债的移转保持债的同一性

2、债的移转的塬因

1、法律行为

2、法律的直接规定(如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而发生的债的移转)

3、法院的裁决

3、债权让与

1、债权让与的概念和方式债权让与即债权移转,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叁人享有的现象。其中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叁人为受让人。债权让与可分为全部让与和部分让与。

2、债权让与的要件债权让与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是指债权真实存在且未消灭。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以下叁类债权不得转让: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权利,一般包括:

于个人信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的债权。b、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如专为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

不作为债权,如竟业禁止约定。

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B、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C、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让与人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让与人在转让债权时,一是让与人和受让人一般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让与人应有让与的权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案例: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1、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A、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B、让与人应使受让人能够完全行使债权C、让与人对其让与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2、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A、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B、债务人对塬债权人的抗辩权得向受让人行使C、债务人得主张以其债权与让与的债权的抵消。

看完以上的内容,关于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取消的内容,相信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个体工商的注销流程并不大复杂,主要是要处理好债券债务关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若您存在疑惑,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哦。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主要责任一般在承包方身上。但是如果工程已经投入市场,很多承包方不会承认其自身的承包关系,因为劳动雇佣关系已经中止,所以很多工程使用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下面就让我们为...


·七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七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七年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已经不受法律支持了,因为已经建立了长达七年的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再去主张双倍赔偿的工资,早就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所以维权都有时效问题,不是自己什么时候方便什么时候索赔都可以。劳动仲裁的维权时效是从知道侵权以后的一年之...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不能没有理由任意解除。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单位只是简单的认为试用期内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对于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最好能够做出明确...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算犯法吗?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法律法规等依据: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合同应该怎么写? 对于学习法律的同学以及法律工作者、律师来说,会写各类合同使他们的必备技能,我们在生活中也会接触到各类合同,但工程质量合同是比较罕见的,因此,不少朋友不曾见过此类合同,故而不知该如何写,所以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工程质量合同范本。 工程质量合同 发包人(...


·打架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打架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及医嘱休息的时间,如果有工作,将每月工资除以30天得到每天工资,如果没有工作或是其他,请参照当地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五至十级伤残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一至四级伤残包括: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


·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在一些特殊行业,职工发生工伤的风险比较大,如果职工因为工伤导致人身伤残无法继续工作,那么双方可以订立一份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来实现劳动关系解除。那么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都包括哪些条款?我们结合下面的一篇范文来给您具体说说。 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刚开始看到这两个词的时候,并没有觉得这两者的意思有什么不一样,觉得其想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其实不然,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这两种关系都是一方给予报酬,另外一方提供劳动力,所以很多人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很容易被人混淆的,所以接下来就跟大家讲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地方式?
      一、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地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