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那么公司债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何?

债权转让在民法典中比较重要,公司债权的转让以民法典为基础,但比普通的民事关系更为复杂,那么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何?下文将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基础,参考《公司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解决生存期短、不良资产余额巨大的矛盾,以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占据了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主导地位。但前提是必须保证公司债权性资产的权利无瑕疵。

(二)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造成受让人损害的,债务人负损害赔偿。原债权人接受履行的事实则构成不当得利,受让人和债务人均可请求其返还。

2、债务人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公司债权转让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还有待完善。在不良债权剥离实践中,债权转让协议一经原债权银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就在转、受让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协议的签属虽然是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在各地的办事处之间进行的,但不良贷款的发放多在商业银行的二级分行进行,这种债权转让涉及到银行与其分支机构法人关系的认定,鉴于商业银行的分行一般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产能力,该种转让程序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一、赌债、吸毒等违法借债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不少夫妻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欠下巨额的债务,债主也常常找配偶的麻烦,催其还债。这次,新规明确规定了,这些债务都不受法律保护。遭受非法借贷的债主恐吓、暴力威胁的...


·借钱给别人要保留什么证据吗?
      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朋友亲戚同事缺钱的情况,而他们找上门来借钱的时候,自己又不好意思不借。数额不多的情况下其实也没必要写借条欠条什么的,但是数额偏大以上,最好还是要持有直接证据。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为经济纠纷闹到法院乃至于撕破脸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你把别人当朋友,做了好人借了...


·讨债技巧—围而歼之催款兵法
      战场上,要围住敌军,才能无漏网之鱼逃遁,网不拉紧,敌人逃出后就如同放虎归山,它主有死灰复燃的机会。讨债中不设法缠住债务人,影响他的日常工作,他就高枕无忧,肆无忌惮,假如债务人众多,不止一家此法更为实用。  围而迁之的兵法古代早有提及,关键在于我强敌弱的情况下,截断敌人后路,使之无...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一、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公司法》规定。具体回答如下: 1、公司更改名称不涉及产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改变——假如张三把自己的名字该叫张四,那么除了名字外其他什么也没有改变。 2、你所说的法人正确的说法是“法定代表人”。...


·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企业改制后,面对原有债务,我们首先要确定的便是债务承担的主体;明确债务承担约定效力的认定等问题。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


·离婚前共同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前共同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一、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


·对方拖欠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为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些费用用来维护孩子正常的生活与教育。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有没有固定收入,收入情况怎么样,都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对方拖欠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


·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是什么?
      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是什么?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欠款的案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 一、签名方面的问题 1、签名者不被确认 其实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并不难,买卖双方只要在交易之前,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货者的名字,以及签名字样就可以了,如果买方变更签名者的须事先通知卖方...


·借条存在涂改法律规定有哪些?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零七条规定: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他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他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修法修正案九》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