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一、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
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债务承担合同因主体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一为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一为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参考文献一)从立法上来看,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前段的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针对债务承担合同的形势而言,显然《民法通则》与理论界是一致的。尽管《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仅仅肯定了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承担合同,对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是否可以形成债务承担合同并没有明确,但理论界普遍认为,“由于债务是为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的,所以与此而言,在债务转移问题上,债权人拥有比债务人更为优越的地位,根据‘举重明轻’的解释规则,应当认为既然债务人可以转移债务,债权人当然也可以转移债务,所以,第三人完全可以通过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进行债务的转移。”(参考文献二)也就是说债务承担合同的主体即可以是第三人与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与债权人。
二、债权债务在现实中的区分
(一)债权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二)债务
1、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租赁商业房屋的债权债务关系”给您做的具体分析。债权债务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它是相对权,通过租赁合同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是该债权债务关系必须要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双方互相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查询方法是什么?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凭证。具有他项权证的房屋不得随意进行交易买卖,不得随意侵犯债权人的相关权益。房屋他项权证有着独有的编号,一般不能随意进行查询,需要向房屋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查询。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查询方法是什么?”这个问题给...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一、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不需要重新签订?
      一、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不需要重新签订?关于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的问题,是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关于租房合同到期自动续签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二、不定期合同的产生以下情...


·买二手房贷款没下来算违约么
      买二手房贷款没下来算违约么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一、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多少?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一般情况下是双倍赔偿的原则,因为关于一些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话,对方存在着违约,只需要对于对方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填补都赔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到买卖方面的审查赔偿的话是两倍。1、先订立买卖合同,后将房屋抵押2、一...


·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购房手续是怎样的?
      回迁房,与我们普通意义上的商品房,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商品房我们都了解,可以通过交易市场购买获得,但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而对于回迁房,能否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对于这一内容,您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一、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


·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 一、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叁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


·儿子未婚死亡房产咋继承
      儿子未婚死亡房产咋继承儿子未婚而亡,父母是最合法的继承人。除非其未婚妻能证明房子属于她们共有财产,其父母不能全部继承除外。独生子女去世后,属于他的财产将即时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如果他未婚未育的话,那法定第一顺序承人就只有父母,也就是说父母各继承...


·一、二手房产增值税由哪方承担?
      一、二手房产增值税由哪方承担?满二年非普通住宅需要缴纳增值税,房本不满二年需要缴纳全额增值税,房东净到手价不负责税费。个人住宅满二年不需要交,不满二年或单位住宅和商业用房要交增值税,理论上是卖方出,实际上大多数是买方交。二手房买卖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合肥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近日,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合肥房产纠纷较上年呈上升趋势,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那么,如果遇到房产纠纷,应当怎么解决呢?有哪些解决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一些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供您参考使用。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