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呢?相信许多诉讼当事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提交材料的时候也在纠结,这个材料到底属不属于诉讼材料呢?例如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及诉讼的材料。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不属于。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为了方便法院联系当事人并寄送司法文书,当事人到法院办事时,法院都会让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并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其法律含义是:只要法院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当事人认可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系了,不论您是否接听法院电话或者签收法院寄送的司法文书,法院都算完成了送达。当然,法院不能有效送达时,会留有相关凭证(如邮局的退信回执单等)。如果您或代理人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书》而拒收法院的传票,则可能会被缺席判决或者视为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回证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诉讼材料

一、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五)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起诉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诉,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法院会向你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表格,你按照内容填写就可以了。而诉讼材料主要包括以上所诉的五种类型的材料,不包括送达地址确认书,因此一些人误以为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1、宅基地补偿款不能按遗产继承,宅基地征收补偿款是归集体村民所有的,被继承人如果在补偿款得前死亡的,是没有征地补偿款的,如果是取得后死亡的,补偿款可以继承。2、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今社会,征地问题愈演愈烈,而在征地矛盾的背后,不仅是政府赔偿金额的问题,往往背后还隐藏着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往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来解决,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就是相应南京市的政策。那它的具体内...


·在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出生的孩子,能拿到补偿吗?
      一、在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出生的孩子,能拿到补偿吗?  征地公告发布后出生的孩子能够得到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并且在村集体在确定是否要给予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出生的孩子拆迁补偿时,应该召开村民会议共同商议决定。  多数地方的补偿安置协议对象为户口...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


·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家庭矛盾
      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家庭矛盾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出来的征地 拆迁家庭矛盾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一、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家庭矛盾?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


·合同诈骗报警受地点限制吗
      不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


·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一、诈骗罪管辖资金流出地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国家在进行一些工程建设的时候,如大面积种植水稻。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就需要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那么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土地开发...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为了支持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都会出现征地、拆迁的现象,但是很多人对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国家的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金额主要都是由省、市、县政府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的,那么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我们给您简单讲解下。 河北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在农村中,有很多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有些不用的土地会拿去给别人承包出去。土地承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呢?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依据___...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乌峰镇,平均...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