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像是没有签订合同给员工交保险之类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并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若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了,这种情况用赔偿单位嘛?我国对于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条款、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表现在劳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主要包括:

(1)自动离职。即劳动者以擅自离职、违约出走、不辞而别、跳槽等方式强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故意失踪。即长期不回用人单位工作或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

2、违反保密条款。《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3、违反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即约定劳动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职期间和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如若违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得多头就业。

三、《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就下列情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劳动合同因劳动者的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四、《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即劳动者必须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担责。

六、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其赔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理由是: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民法的归责原则;

2、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种情形外,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对该项权利的放弃;

3、在我国,立法者的本意是限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

上述内容是我国对于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仅维护员工的利益也不会损害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并不是说因为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律法就一味的偏袒员工。当然并不是说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了,单位就一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的,也是要看具体实际情况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发达,每座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了,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发达,每座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了,但建设工程的质量也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建设工程质量必须要有着一定的质量验收的标准,那么到底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会是什么呢?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了解了解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


·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接小孩放学算不算工伤? 接小孩子放学一般都不会按工伤来进行处理,但如果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被认定。 1、首先这位妈妈出现在事故现场的时间,是否是合理的时间。 如果这位妈妈由于早退提前去接孩子放学。那么她就不属于工伤。按照最新的司法解...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儿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儿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


·一、员工上班期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上班期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派遣工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江苏省的不予支持,根据江苏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3条、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0条均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动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


·多数劳动者都是很看重自己工资的,毕竟出来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换取
      多数劳动者都是很看重自己工资的,毕竟出来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换取一定的收入。因此在具体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时候,需要约定清楚工资方面的内容。那要是发现工资的约定不清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的约定不清楚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


·合同到期后公司迟迟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合同到期后公司迟迟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


·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了。也就是说在确定了自己的伤残等级之后,要求用人单位作出赔偿。那么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 除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


·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职工来说,遇到工伤事故的风险是存在的。在职工遭遇的人身伤害中,骨折算是很常见的一个。而职工由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因工骨折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笔赔偿。那么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


·工伤鉴定做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做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不服省级工伤鉴定怎么办?...


·公司在进行招聘之初,都会与供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就确定了
      公司在进行招聘之初,都会与供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就确定了彼此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如果想要去其他的单位进行工作,那么此时的劳动关系转移的手续要如何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进行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转移的手续要如何办理? 1、劳动关系的转移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