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

在故意杀人犯罪中,存在情节较轻的时候,也有情节严重的情况,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而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二、故意杀人情节严重指什么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与情节严重,对应的是不同的量刑情节,而最严重的时候是可以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至于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而故意杀人罪中情节严重又包括什么,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


·什么是遗弃罪?
      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 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


·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很多人只是了解最基本的,具体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刑事诉讼法就是在确保人们的生活中关于追责的规定和内容,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


·寻衅滋事罪判缓是否可以
      寻衅滋事罪判缓是否可以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


·严格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批准?
      严格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批准? 一、严格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批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几点
      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同时,也冒充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话,此时就不会再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在达到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往往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而这个招摇撞骗罪也是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一些不同。那么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
      一、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是可以阅卷的。刑事案件办理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依次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在后两个阶段,如果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存在问题,还可以补充侦查。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才可以阅卷。如果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律师是不能阅卷的。...


·诈骗罪不退赃能减刑吗
      如果罪犯有立功表现,是可以减刑的,如果重大立功,则应当减刑,因此,犯诈骗罪没有退赃,依然是有机会减刑的,但是如果积极退赃的话,会被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一般来说获得减刑的几率要大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犯罪预备具有的特征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具有的特征包括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