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个人借款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保证能够准时的还款。但是难免会出现借款之后还不上款的情况。所以我国法律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陈述了违约之后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都有什么?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都有什么
1、依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先就还款期限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议,处理上应按合同的内容或性质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否则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应注意给予履行义务一方适当的合理期限,所以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应先向借款人发出还款催告,给借款人一定的还款期限。
2、获取利息是贷款主体的权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的限制规定,否则借款人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当当事人的约定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超过国家限制规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贷款合同中,某些贷款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将使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最终影响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可能造成部分产业投资过热,影响金融运作。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贷款人还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体现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强制性。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个人借款有着相当严格的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需要承担。也就是说,一旦借款人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那么就要受到制裁,必须自己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一、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


·一、离婚后孩子需要还债吗?
      一、离婚后孩子需要还债吗? 离婚后孩子是不需要还债的,孩子没有义务还债。子女与父母是不同的民事法律主体,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


·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一般来说,合同的付款形式有以下几种: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


·讨债需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目前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债务纠纷,诸如拖欠货款,借钱不还等等。债权人应了解讨债需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以及债权人讨债时应注意什么,不能随意讨债。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不能采用非法的手段追讨,同时也要注意追债期限。 一、讨债需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一、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 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最高院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最高院是怎么规定的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贷款是众所周知的一个事情,随着民间贷款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对贷款的理解都更加的深入。那么对骗取贷款罪的理解是什么呢?其构成要件是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标准,要把握骗取贷款罪的要点,就得先弄清它的含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


·借条丢了给写个收条行吗?
      借条丢了给写个收条行吗?借条丢了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合法有效的,另外,所书写的相关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


·借条转让要三方到场吗?
      借条转让要三方到场吗?只需要债权人同意即可,故债权人可以不必实际到达现场。出具书面证明即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


·如果欠债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债无力偿还该怎么办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务人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