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怎么办?在遇到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建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向法院请求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到受害人的根本利益,如果双方在赔偿上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协议的,这样受害人就应当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权。准备起诉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伤残鉴定书等材料,去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就可以。交通事故人身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本身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是很严重的,如果此时刚好驾驶的还是运营车辆的话,其危险性可想而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巨大的。因而相比醉驾一般机动车,我国对醉驾运营车辆的处罚是更重的。那究竟现在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醉酒后...


·交通肇事罪会判实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会判实刑吗 交通肇事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应当判实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


·交强险 商业车险的区别
      交强险 商业车险的区别是什么?车辆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会怎样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会怎样 一、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会怎样?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


·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出租车在日常生活中时非常的常见的,而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出租车的承包和租赁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直接着个人的收入,但是如果在出租车承包的过程中发生了违约的行为,此时的出租车承包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出租车合同违约...


·车祸对方全责能要误工费么
      车祸对方全责能要误工费么?如果有人员伤亡就能要误工费,如果只是撞坏了车身就不能要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对方就交通事故纠纷拖延着不处理,这就会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那么对方交通事故纠纷不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帮您分析分析。 一、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


·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
      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交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步骤之后,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来交房。而为了防止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呢?如果开发商迟迟不交房,也即开发商延期交房商品房怎么...


·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
      一、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申请笔迹鉴定需要提交检材以及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


·办不动产证需要交购房合同吗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等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


·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交通事故护理费
      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交通事故护理费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二、交通事故护理费怎么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