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定决定;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和归属问题一般都是属于研究开发人的,而他也有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委托人既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也可以拥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该专利的权利。当然其中也要注意职务发明的认定。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为哪些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为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


·专利权的对象不包括什么
      专利权的对象不包括什么 一、专利权的对象不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包括了什么人
      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包括了什么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可以先申请补办后进行续展处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保护商标多长时间
      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可以保护商标多长时间注册商标之后,商标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商标权人必须注意商标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可续展。那么,我国对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呢?如果商标权受到侵害之后,商标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 ...


·企业名称在先商标侵权吗?
      企业名称在先商标侵权吗?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依次组成,其中字号是核心,具有显著的识别和区分作用。企业名称和商标在宣传商品来源方面具有类似的功能,因而基于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而产生的权利在实践中的冲突在所难免。近年来,全国出现了很多企业名称权和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 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意义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
       一、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 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


·如何认定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如何认定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一、如何认定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