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该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

单位辞退劳动者,一般是单位要求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41条中,明确了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形。

用人单位若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此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但要是因为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若是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就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保...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很多求职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处于弱势,得不到保障,付出多,回报少。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要知道5个原则1、遵守法律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守法律的政策和规定,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2、公平公正求职者必须有劳动能力和劳动行为的,劳动合同必...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一、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工程质量管理有什么意义?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会比较长,同时,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使用周期。因此,只有工程质量没有问题,才可以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使用,减少经济损失。那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


·职工离职本身就是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在离职的时候也是
      职工离职本身就是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在离职的时候也是需要给单位打声招呼,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职工擅自离职的情况,而此时就需要擅自离职的职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那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擅...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的种类很多,有的时候由于工程庞大,会按照分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项工程也就应运而生,分项工程经过严格的施工以后需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但是您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具体的检验评定...


·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其实律师相较于普通公民来说,对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还是比较了解的。所以律师在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比普通公民知道的要多一些。对于合同的格式、条款等这些,基本上也应该知道要注意防范什么问题。不过在下文我们还是特地为您整理了一下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一...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暂停工作保留薪水期的工资标准会根据原工资标准计算,不会少一分。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如下处理:(一)、员工在发生工伤前在该单位上班有十二个月的,原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在工伤前十二个月每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用人单位要是要求员工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并且因此签订了相应的
      用人单位要是要求员工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并且因此签订了相应的保密协议的话,那么双方需要按照约定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要是出现一方违约的话,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金。不过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 第...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要多久?
      现如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跳槽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您在工作的时候,如果认为当前的工作不太适合自己,按照正常的程序需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去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很多人对办理离职要多久的问题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要多久的问题。 一、员工...


·正式入职三天内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来相互制双方从而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但是在签订了劳动关系后,工作几天就辞职,理论上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损失,而劳动者的几天工资能否享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正式入职三天内辞职有工资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作三天有工资吗? 应当...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