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二、抚养费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育费应定斯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5、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总之,没有法律规定双胞胎必须是一人抚养一个的,就像是母亲本人如果已经涉嫌触犯了国家法律制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没有固定收入也没有固定工作的,两个孩子也都有可能全部判给父亲的。而且,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对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的。


·南岸区民政局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许多年轻夫妻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多年的感情。离婚有两种当时: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大部分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这种便利的方式。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民政局办理离婚又有哪些流程呢?下文对南岸区民政局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在婚的时候,很多人担心另一半将夫妻共同财产给转走,影响到自己离婚财产分割权,于是就会在离婚的时候向法院申请将财产给冻结住,让对方取不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


·对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活动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司法机关误判案件,或者是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受限等违法行为存在,在公民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是可以提出得到国家配舱的,那么,对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一、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有。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


·一、抚养费申请一次性给付需要什么条件?
      一、抚养费申请一次性给付需要什么条件? 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据),如果按月支付的,那么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转账记录,那么就是不按时支付的不良...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起诉书的内容要精干。 2、被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需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时就可以了 3、在写明被告和被告人的相关信息时,特别要写明被告的联络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据此地址把相关法律文书送抵达被告手中。...


·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国内离婚才会有的,在涉外离婚当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的。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支付标准是什么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


·协议离婚轮流抚养孩子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轮流抚养孩子要注意什么?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共同财产分割外,最大的焦点就是孩子抚养问题了,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最后孩子只能随一方生活,终究还是导致父爱或母爱的缺失,因此,在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妥善解决争孩子的矛盾,保...


·(一)双方基本条件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
      (一)双方基本条件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


·民法典夫妻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夫妻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


·到底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是现在很普遍的一种现象,这不得不涉及到一个热门的话题,那就是财产分割。钱在生活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存在,财产分割必然在离婚中占有重要的比例,一般来说都是在讨论男方女方如何分割财产的问题,那么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下面的我们给您大致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定义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