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 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既然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夫妻两人对这样的债务均有偿还的义务。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一方的,则另一方并无偿还义务,不管是否离婚都可以拒绝为对方的债务负债。共同财产清偿之后,如果不够的话,则再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那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


·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 在遇到别人借钱之后又不按照约定的时
      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 在遇到别人借钱之后又不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进行归还的,此时出借人应该怎么追讨借款呢?由于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法律中的规定,因此这个时候会采取一些比较暴力、极端的手段,这样显然是不可取的。那到底别人借钱不还该怎么追讨才比较好?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和解法...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我国民事的相关法律对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来说,债权债务关系不会无故消灭。但是,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则会产生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和导致债权债务消灭几种情形。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


·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有什么规范?
      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有什么规范?我们在法制节目中经常会看到借贷双方因借款问题纠纷而闹上法庭的案例,很多情况都是由于当事人没有按照借条规范写法造成的。那么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是怎样的?书写借条有何注意事项?接下来我们给您做个简要说明。 一、民间借贷中借条应该如何写? 1、借条要当面...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1,要看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


·一、学生贷款监护人的年龄限制是多大?
      一、学生贷款监护人的年龄限制是多大? 需要30-60岁。 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对共同借款人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年龄在30至60周岁;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户口在本县; 4、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贷款诈骗和借贷纠纷要怎么区分
      贷款诈骗和借贷纠纷要怎么区分贷款诈骗罪处罚的只是贷款诈骗的那一部分,借贷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与贷款诈骗罪存在不小的距离,那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贷款诈骗实质上是一种诈骗,贷款只是一种形式,那实践中,贷款诈骗和借贷纠纷要怎么区分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诈骗和借...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一般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
      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


·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一、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 今借到____公司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年利息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本息,共计____元整。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