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一)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二)下列情形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侵犯的客体不同、客观表现不同、主观目的不同。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往往是并行的,这个在单位管理岗位常常会出现,单位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该注重相互监督的职权,以免给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将他人财产和权利占为私用的行为本身就不可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受到法律的监督。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会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等其他基本信息座椅个简单的了解,若发现有需要获得法律律师援助现象的,法律会指定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其受理指定的律师提交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在辞职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一、刑事判决书格式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


·依法被行政拘留关押在那里
      被行政拘留关押在那里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条中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行政拘留一般是在拘留所中执行。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处罚力度最重1、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案件委托手续怎么办理1、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一、招摇撞骗罪是否有数额的规定? 没有规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


·侦查羁押期限和拘留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侦查羁押期限和拘留期限的区别是什么?虽然侦查羁押和拘留都是将犯罪分子关起来,但两者在本质上却不同。侦查羁押期限和拘留期限的区别是什么?侦查羁押和拘留有什么不同?我们会为您做出分析,请仔细阅读理解。一、侦查羁押期限和拘留期限的区别是什么?1、拘留期限(1)拘留期限是指拘留至批准逮捕...


·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认定是怎样的
      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认定是怎样的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


·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
      我们在进行处理未成年的犯罪的问题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考虑他们的犯罪的年龄的,对于不同的年龄段的规定是不同的。可是,如果是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呢?其实,我们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有明确的法律的规定,来帮助我们进行量刑的。 一、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 1、已满十...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范本 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以外,受害人常常还会针对其人身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提起相应的民事赔偿的请求,这就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在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就需要受害人提交刑事附带...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