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因此,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关系不大。若合同有效,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若合同无效,也可参照合同约定进行计价。在合同没有约定计价方式时,可参照当地政府定额及市场价格确定,即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

尽管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但是对于工程款支付的违约责任,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却存在很大差别,若合同有效,则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若合同无效,一般参照同期银行利息计算。

2、合同无效对工期索赔的影响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工程索赔时常发生,通常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发包方依据合同的约定请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无须证明损失的存在,即使发包方没有损失,承包方也应该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期索赔就缺少了合同依据,工程的期限无法界定,工期延长的责任也因此难以认定,当事人很难通过法院索赔成功。

3、合同无效对窝工费的影响

同样,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停工索赔也不是以合同为依据,实践中是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窝工费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实际造成损失的证据。

4、合同无效对质量索赔的影响

在合同有效的情形下,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因违约行为导致的质量索赔,违约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在这里,违约方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包括合同约定的其它利益,例如违约金等。

但是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质量索赔,因为缺少了合同依据,所以索赔范围主要限于质量修复费用,其它损失很难索赔成功。

5、行政责任

对于行政责任,《建筑法》第65条、66条、67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等规定,承包人存在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超越资质等级等违法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承担多种行政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但是由于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大多发生在民事诉讼和仲裁中,而行政处罚需要行政机关依申请或依职权作出,因此除非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实务中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比较少见。

二、建设工程中合同无效的情形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规定的事项是合同无效的一般情形,适用于各种合同形式,而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情形,《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做了进一步细化,根据该解释第1条、第4条,将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分成以下方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5、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的,按下列原则处理:第一,立即停止履行。第二,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第三,赔偿损失。损失主要包括为准备签订、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和签订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上班途中工伤没有证人应该怎么办?
      上班途中工伤没有证人应该怎么办?上班途中工伤没有证人应该列举其他的证据,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就可以了,即使没有证人证言都是可以认定成功的。我国有明文规定工伤的认证依据。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
      我们知道每个劳动者都有辞职的权利,其实辞职就相当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也不是说可以随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在这方面也是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


·工伤赔偿标准抚养费的计算依据
      工作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劳动者会受伤,这就是您所说的工伤,受了工伤以后就需要进行赔偿。劳动法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工伤赔偿标准抚养费做了说明。工伤赔偿涉及到的内容也是非常多,赔偿合理并且符合标准也是劳动利益之所在。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的内容。 一、...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开除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企业和劳动者要签署劳动合同,可是一些小企业仍然违反规定,不签署书面合同。这样,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维权存在困难。因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那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下面我们结合...


·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除了积极治疗、争取康复以外,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而工伤赔偿的额度大小往往取决于工伤评定的等级高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条款多、项目多、种类多,普通职工往往对其不甚了解,那么,腰椎骨折工伤几级评级呢? 一、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职...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的建筑领域当中钢筋工程是主要的工种之一,加工好的钢筋本来也就是需要通过一系列技术性的安装措施才能够为主体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钢筋工程其实也分为焊接,加工,连接等几个不同的内容的,因此,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内容主要就是包括对原材料,连接完成以后的表面和钢筋的套筒连接...


·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违法吗
      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违法吗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劳动法强调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对员工能力胜任的要求以及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岗位证明证书及资质证明。而对...


·一个员工的稳定性是一个单位录用考量的重要因素,有些单位为了能
      一个员工的稳定性是一个单位录用考量的重要因素,有些单位为了能够留住优秀的员工,通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但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到底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


·一、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
      一、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该是从实习期开始的第一天就算起。而不应该是转正以后。二、其他法律规定没有什么永久期限的劳动合同估计你问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说这样的合同没有到期一说或...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