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住院赔偿赔给谁?

一、交通事故住院赔偿赔给谁?交通事故赔偿赔给伤员自己,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二、造成残疾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项目就是以上这些,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项目来进行赔偿处理的。对伤员进行赔偿的目的在于补偿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所以不存在由其他人员领取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是还有许多人对于支票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区别,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区别 1、定义。 (1)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方便鉴定、检验,以确定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情况。车辆被扣留无疑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车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警为什么要扣留事故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中...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1、当场开了罚单:异地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支队或大队处理违章。这种情况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回原籍是无法处理的,您切记。如果是在异地被电子眼拍下违章行为,在交管局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是怎样的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有两面性的特征,那么关于关联交易股东决议是怎样的呢?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是怎样的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居民身份证扣押制度的基本涵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扣押居民身份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一直不签字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一直不签字怎么办?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行政处罚交不起怎么样
      你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加以解决:1、可以申请缓交;2、也可以申请减免;3、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的减免条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


·买车完后购车合同还有用吗?
      有用。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注意事项: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一、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有法律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