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和合同有效肯定会带来不同的法律结果:合同有效,则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即可;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合同中除了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有效外,其余合同条款都没有效用。在下文中就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二、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三、越级承包。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在实践中,有的建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企业级别内容决定的范围承揽工程,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因此,法律明令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四、非法转包。根据《民法典》第272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否则,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进行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合同。五、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使用、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在建设项目发包中,有些项目法定程序为招投标,但有的发包人擅自发包给关联企业,有的发包人形式上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但采取暗箱操作或泄露标底或排斥竞标人。另外,工程发包后,有些承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如存在以上违法事实,这样的建筑工程合同也往往被认定为无效。综上可以看出,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要规避以上5种使合同无效的情形。作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一定要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不能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也不要越级承包或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要遵循法定建设程序,才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上文就是律师我们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种类的相关介绍。


·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签一年,试用期一般是多长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多数情况下单位是会与劳动者做这方面的约定。当然,试用期也不能约定的过长,首先不能超过规定的6个月,其次实际确定试用期期限的时候,还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那要是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签一年,此时...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谁出
      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诉讼费谁出一、工伤打官司律师费谁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二、打官司诉讼费谁出人民法院受理民...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括哪些施工内容?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括哪些施工内容? 钢结构的建筑工程在房屋建筑、桥梁修建、公路即铁路的修建中是十分常见的,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是需要进行验收的,在验收时会进行资质等级评定,不同的评定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施工时的施工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


·一、没签劳动合同案子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没签劳动合同案子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拿到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当中明确规定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一年。...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
      工人干活的时候,如果不慎受伤的,属于因工受伤,单位应该为其申报工伤认定。可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单位,在给工人少量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工人对此不服的,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一般来说,离职员工二次入职不会需要重新面试,但是发放offer环节,一定要走全流程,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能不能设立试用期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对于部门最大的直接的影响就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次数作了...


·一、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否有规定?
      一、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否有规定?我国有关法律没有就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根据目前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委派人员劳动关系存在几种模式:1、受委派人员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2、受委派人员与委派单位存在劳动关系3、受委派人员与原单位和委派单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不论是什么模...


·建筑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什么?
      生活中无论是我们买各种器物或者是各种建筑工程,产品或者工程说明书上都会有涉及质保期和保修期的问题,我们从一些法制节目或者新闻报道中也多多少少会看到一些这方面的问题纠纷,究其原因还是对质保期和保修期的有关含义没有清楚的认识,有时候很容易就把两者混为一谈,矛盾也就伴随着产生。那么建筑...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合约员工岗位执行,如果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岗位,那么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之后离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