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租房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

租房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租房合同未生效能解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协议解除,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或者是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解除事由,比如说其中一方严重违约,存在法定解除的条件。二、签合同没交钱租房合同生效吗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当代社会,现在如果房屋要想租赁的话,那么必须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这样才能够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当然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在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发生效力,那么此时能否解除,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分析的。


·签订租房合同时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间费用,但风险也大很多。承租人可能擅自改造、损毁房屋或违法使用,造成事故和麻烦,也可能拖欠房租、非法转租获得差价,转租只有承租人同意且转租价格不得高于原租金才是合法的,遇到此情况可走法律途径。签订详细的租房协议可留作诉讼...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在购买房产时,我们能听说他项权证,并且有些人也能够了解他,项权证是对于房屋来讲比较有重要意义的,那么今天我们了解,房屋抵押他项权证都有哪些相关内容,根据有关的说法,有他项权证才能对房屋行使一些权利,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一、房屋抵押他项权证的介绍 如果当天办理抵押登记,正常需要5...


·为买房子假离婚违法吗?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主要是为了遏制房价的虚高,同时也为了能够打击一些炒房的人。但有的人仍然想方设法的购买房产,比如有的夫妻就为买房子假离婚。那么这样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为买房子假离婚违法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婚姻自由。男女...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购房违约金一般为十级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双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土地行政管...


·山东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的问题,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进行买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贷款条件。那么,山东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贷款条件主要是包括些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山东二套房政策 目前,《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


·沈阳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东北地区在以往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直以工业基地的称号闻名于中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第三产业的兴起,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国家也针对性地提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大力扶持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向来与房地产业发展密不可分,同时也会刺激着贷款的增多,...


·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现在国家对于二套房屋开始进行征税处理,而且征收的二套房屋税收比例很大,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房地产行业出现暴利现象以及炒房现象的出现,每个地区都有针对本地区的房地产以及土地利用情况编制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针对未成年人有三种情况 ...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很多纠纷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最终的处理效果是比较好的。就房产继承纠纷来看,实践中也有很多人是向法院起诉了的,此时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