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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进行行政拘留能带书吗?

一,被进行行政拘留能带书吗被进行行政拘留能带书。健康书籍,一般允许带入,但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各拘留所根据管理需要掌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二,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家属。所以,并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家属。另外,也没有规定通知家属的具体时限。这也是和刑事拘留不同的地方。刑事拘留要求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如果通知家属,则会要求家属签字、按捺指印并会交给一份《拘留通知书》的副本。 供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和相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生活和工作,需要不断了解相关的法律准则,在生活和经营上要合法经营,不做违章乱纪的行为。如果被行政拘留,我们会失去相应的自由,像书籍是否可以携带,病人是否可以携带相关药品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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