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

首先,我们来看退休后的人被判刑是否有养老金。已经退休了的人员因犯罪被判处拘役或是有期徒刑刑罚的,该人员在看守所或是监狱服刑的时候,即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或者是被劳动教养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因此,是没有办法领取的。只有等到服完刑之后,才会继续发给养老金,发给标准是依照服刑前的标准,刑满后还要参加之后的养老金的调整。如果被判处管制或是缓刑、监外执行的退休人员,那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会继续发给,但是,却不能参与有关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因此,退休后被判刑的,有没有养老金,需要根据被判的具体刑罚来定。我们再来看退休前被判刑的情况。在退休之前因犯罪被判刑的,还是得先看被判的是什么刑,再看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否已满十五年。职工在退休前被判拘役或是有期徒刑的,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已满十五年的,服刑完毕后达到或是超过退休年龄标准的,按服刑前养老金标准发给。这种情况与退休后被判刑的情况相似;对于缴纳养老保险不满十五年,还没有退休被判刑的,服刑期间是没法缴纳的,可以在服完刑后继续缴纳;被判处管制或是缓刑,有或者是监外执行的未退休人员,对于缴纳养老金的影响不大。最后一种情形就是不管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较长的,这种情况是不好确定的,因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不会一层不变的,会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对于较长时间以后的相关政策是没办法预测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公民对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应该知道,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犯罪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所适用的相关法条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刑事案件的审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做出了一些新的修订,但是刑事诉讼法在使用范围上也有着明确的限制。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界限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界限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


·刑事犯罪年龄怎么划分
      刑事犯罪年龄其实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这是划分刑事责任很重要的标准,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具体是如何划分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根据我们国家一贯的对少年儿童的危害行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为指导,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


·担任刑事辩护人有什么权利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只能由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但在刑事案件中,一般都是由专业的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而在作为刑事辩护人的时候也是享有具体的权利的,那到底担任刑事辩护人有什么权利呢?现在就让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1、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


·认罪认罚之后怎么处罚?
      认罪认罚之后怎么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依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千元以上,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在20万元以上,应当立案侦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使其他人获取利益达到20万元以上代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


·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对于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会根据实际判处的主刑期限确定其考验期的期限,而在缓刑考验期内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若需要外出的话,这个时候还有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是否在网上通缉名单之中?去...


·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自首与立功属于我国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就是说罪犯要是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形的话,那法官在最终量刑的时候,往往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于是有的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为了减轻处罚也会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那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对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什么情况属于遗弃罪?
      抚养未成年子女、赡养老年人是立法机关以特定主体为对象而规定的义务。生活中的遗弃现象岁谈不上司空见惯,但在司法实践中起诉遗弃罪的案例也是时有发生的,所以相信很多朋友都岁遗弃罪的概念有了大概的了解。但是很多朋友对“什么情况属于遗弃罪?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什么要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和...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