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判刑人员怎么查询

判刑人员怎么查询首先,犯罪记录信息不是随便就能查的,网上是查不到的,需要公安内网才有,但是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公安部门)也不会随便向别人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除了关于升学、入伍以及就业等方面是否具有资格,需要查询犯罪记录的以外,其他情形不得随意提供,更不能故意提供虚假伪造的信息,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想要要查询他人的犯罪记录的,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相应的法律手续,否则,公安部门是不会透露相关信息的。第一,对于普通公民、公司等要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的,提供书面申请,要说明理由,犯罪记录信息管理机关认为是确有必要的,应当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资料,证明查询犯罪记录信息的合法性,经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查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查询他人的犯罪记录信息的是要保密的,不得随意传播,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在对案件的审理当中,律师为履行辩护职责而要求查询犯罪记录信息的,应当出具相关身份证明,如律师证、委托书等,犯罪记录信息管理的机关应当允许查询。第三,国家机关在办案的时候,需要查询犯罪记录的,需要履行有关手续,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应当配合。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及以下的刑罚的,其犯罪记录应当封存,不向任何人和单位提供,相关机关单位按照规定需要进行查询的,可以查询,但须保密。


·我国对偷税漏税量刑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偷税漏税量刑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我国对偷税漏税量刑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


·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成立累犯吗?
      一、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成立累犯吗?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
      信用卡逾期没还上犯罪么?是否构成犯罪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将刑法第196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定义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因发生某种特定情况,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审理活动,待具备继续审理条件后,再恢复审理。 二、刑事案件可以终止审理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部分被告、犯罪者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有可能出现用暴力手段打砸执法车和执法人员、挥霍财产等手段进行拒绝执行的抗法行为。该行为在法院裁决后进行,妨碍了正常的执法、裁决程序。申请执行者证明自己提出过控告且应该执行者实际发生了抗拒行为后,可以提出自诉。 一、...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
      每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都会公布一些新的规定,这些规定有的是增加新的条例,有的则是改变以前的条款,接下来我们就额为您介绍一下4月刚刚公布的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的相关内容。 关于减刑规定主要是:《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明确,6类减刑、假...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数罪并罚吗?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的话一般都是数罪并罚的,而且司法机关会撤销假释决定。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


·集资诈骗金额2亿元判刑多少年?
      一、集资诈骗金额2亿元判刑几年?1、对于集资诈骗二亿元判几年这个问题,我国非法集资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2、非法集资2个亿,无论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都是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相关的法律依据:1、《...


·非法跟踪他人怎么量刑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如果是被人跟踪,侵犯了隐私权,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其停止侵权,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根据侵害性质造成的影响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消除影响,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如果行为人有进一步的违法行为,例如未经允许闯入他人住宅或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行为...


·绑架罪后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后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后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实施绑架行为后又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死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