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工伤鉴定的等级是永久性的吗?

一、工伤鉴定的等级是永久性的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 赔偿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申请赔偿, 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二、鉴定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我国近几年中,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劳动法也会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其中就规定了当劳动者出现了工伤情况后,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不仅可以享受病假,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首先要申请工伤
      首先要申请工伤,工伤认定下来后由劳动部门指派的,大约要100多。而且这个费用是要单位负责的。如果不通过劳动部门的话费用较高,估计在1500左右,一般的三甲医院应该都可以。 1、按现行的规定,工伤伤残鉴定一般费用350元,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 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砌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一来砌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着人身财产安全;二来直接关系着行业的口碑和发展。那么,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劳动仲裁是裁决什么争议?
      劳动仲裁是裁决什么争议? 一、劳动仲裁是裁决什么争议? 裁决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


·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一、在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在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认定即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所进行的认定。无论是
      工伤认定即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所进行的认定。无论是劳动者自己还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都应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要是不幸错过了认定时间,对受伤职工来见肯定是不利的。那么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


·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是否是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是否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不是必备条款。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但并不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二、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规定《劳动合同法》...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哪些?
      监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工程事故并不少见,而这些事故的始作俑者一般都是工程质量的问题。由此,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理过程必须更加严格要求。那么,关于监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哪些相信也是不少人密切关注的问题。下面由本站网站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一、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劳动争议仲裁员错误有什么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员错误有什么责任 一、违规行为要究责 《办法》要求,劳动仲裁员出现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依据明显错误的将被追究责任。列入到追究责任范围内的行为包括: 1、违反规定,故意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2、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或因过失...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如果劳动者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的话,那么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再无劳动关系,也可作为领取用人单位解雇赔偿的凭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