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1、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2、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3、房屋本身状况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4、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5、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6、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7、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注意事项七:评估状况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8、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卖出房屋时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会有一些风险,应当先观察好房屋情况,写明包括水电煤气示数在内的项目在合同中,同时将该迁出的户口迁出。在维修问题上,由谁付款和所付数额也要写清。一定要签订独家代理签订合同时最重要的是将违约责任、交接事项等问题写清,被商家禁止阅读全部合同时可拒绝签署、交易。


·夫妻要离婚孩子抚养费会怎么判
      夫妻要离婚孩子抚养费会怎么判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双胞胎如何抚养,抚养权如何规定?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双胞胎的,此时,若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会交由人民法院裁决。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请求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的民事诉讼案件是较为常见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胞胎如何抚养,抚养权是权如何规定的?原则上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判...


·离婚子女抚养费规定是多少
      离婚子女抚养费规定是多少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不少夫妇离婚后,会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一定时限内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由于各种生活因素,抚养费有时并不是准时支付的。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抚养方就无法按时收到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对其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其实,抚养费的支付是有一定的时限,如果超过支付时限,孩子的抚...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 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 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


·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


·一、国家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十八岁结婚新政策是什么?
      十八岁结婚在生活中可能还是存在,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偏远的贫困地区都会有这种情况,这也和法制程度有一定的关系,城市的发展比较先进,而在我国的法规中对于结婚年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十八岁结婚新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十八岁结婚新政策是什么?我国...


·一、犯罪分子犯重婚罪能否撤诉?
      一、犯罪分子犯重婚罪能否撤诉?犯罪事实成立的情况下,重婚罪是不可以撤诉的,但如果犯罪事实轻微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


·小孩两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小孩两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