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用童工怎么处罚

企业用童工怎么处罚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招用童工的行为有哪些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虽然我国不允许企业招用童工,但却不是绝对的,毕竟现在还是有一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从事演艺或者体育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要招用童工,也应当取得童工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才行。而在非法招用童工的情况下,必然也会对企业作出相应的处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


·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
      劳动关系是整劳动过程中,与企业之间产生的联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同时也证明了,企业与职工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这是您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


·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们的生活存在着很多关系,有朋友关系也有家庭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统称为社会关系,其中有一种社会关系及劳动关系是您走入社会时的普遍存在的,劳动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但是对我们不幸发生工伤的时候,我们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在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赔偿时按照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指什么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指什么1、劳动合同法法相对于合同法属于特别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时优先使用特别法2、劳动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与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有多种多样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


·劳动关系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了,它代表双方的利益,具有法律效益,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也是如此,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违约金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国家建筑单位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目前社会环境的质量管理标准,这些管理标准,无一例外的都规定了工程质量标准。但是不少朋友由于缺乏对专业术语的了解,即使接触到这些管理规定,也不能清晰的知道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所以我们为您整流...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获得的条件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获得的条件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一种保障。我们知道工程质量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筑最基本的东西,所以开发商必须保证质量来获取认定书。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获得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建筑工...


·一、将员工辞退不同意协商怎么赔偿?
      一、将员工辞退不同意协商怎么赔偿? 将员工辞退不经过协商的,属于违法辞退,这样企业要给员工经济赔偿,按照经济补偿金双倍执行。员工正常工作情况下,企业向辞退的,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征得其同意才行,否则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要是职工判缓刑可以开除吗
      某些单位的职工,可能因为一些事情而涉及到犯罪,最终的处罚也不重,判的是缓刑。但是对于单位来讲,可能就不想要有犯罪记录的职工,那么职工判缓刑的,单位可以将其开除吗?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职工判缓刑可以开除吗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公...


·开庭前做什么准备工作?
      一、开庭前做什么准备工作?开庭前,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当事人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