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

一、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有哪些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有充分证据证明,并经人社局确认,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不赔付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十五条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15号),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申请先行支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工伤保险实缴清单或还欠协议;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近亲属申请先行支付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证明材料;

(三)认定工伤决定书;

(四)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七十六条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业务部门审核以下资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四)对肇事逃逸、暴力伤害等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的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六)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对于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要求公司赔偿的一种方式,需要有受伤者方面提出书面申请资料,一般会有公司不想负责的情况而导致不想赔偿,但也会有负责的一些公司,会按照规定进行先行赔付,但它也只满足一些医疗费等特殊情况。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对于现在大多数经营建设工程的企业来说,他们会在进行建设项目合作的适合与合作者签订合同,而签完合同后会涉及缴纳预付款,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进行缴纳的。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供您了解。一、 建筑工程的合同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


·工伤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步骤
      工伤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步骤,此时如果认定发现并不构成工伤的话,其实也就没有必要在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了,而即使申请了鉴定也不见得会受理。而工伤鉴定也是很重要的,那通常应该怎样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1、先到(市)县、区...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每当一个工程完工之后,甲方就要给乙方清算工程款项,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甲方拖不能及时结清工程款,这样的不仅侵犯了广大普通民工的利益,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那么您知道如果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吗?就这一问题,...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

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


·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在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可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不是特别清楚,因为本身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就是非常少见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又是工伤认定材料当中的必备材料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伤...


·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夫妻一方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多半是会认定为工伤的,从而就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由于获得赔偿的时候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有的人就在问,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工龄规定是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衡量职工工作时间长短的标志,是确定职工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重...


·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克扣工资职工怎么维权呢?这些问题都是职工需要了解的,以便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劳...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辞退合同到期员工的赔偿金计算: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仲裁是前置程序,即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那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我们发现很多人在仲裁过程中会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那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工资证明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很有用的无论是买房还是贷款以及升学,而其中像是工伤认定有些时候也会需要递交工资证明,但是对于很多的员工来说,如果在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您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一)下面为您解答工伤认定要工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