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前共同债务婚后如何处理

离婚前共同债务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一般夫妻共同债务中就包括了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等。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凭证官司怎么打
      是可以起诉的。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


·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款不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款不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今p2p的发展很快,这也吸引了很多人在网络平台上借贷,相比于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贷,网上借款的手续比较简单,同时利率也相对要低一些。但也出现了很多网上借款不还的情况,那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网上...


·拖欠货款利息是多少
      拖欠货款利息是多少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的,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 一、利息计算标准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1、知道欠款人的电话号码,那么可以通过电话号码查到姓名和其他信息。 2、尝试用电话沟通并做好录音,最好是获得欠款的录音。 在起诉时就需要带上: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 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不需要归还本金,投资者想要收回...


·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有用吗?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没有用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写的借条,那么这张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借条作废,就不用对借条负责二、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打破了社会上原有的一些平衡,使得很多经济链受到了影响,而在很多人看来,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其实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这种不好的社会风气的扩散,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进行打击。那么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解...


·存量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
      在生活中,大家或许听说过债务置换这个词,但具体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它的概念。对于存量债务置换这个词语是不是就更迷茫了呢,没关系,接下来我们就来一一了解。一、债务置换和存量债务置换的概念先来了解一下债务置换,它一般发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债务置换和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不...


·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还款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但债务还是存在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


·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具体内容?
      我国现在的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案件的事由有两种,一种是由于原来的判决证据不足和事实不清楚,另外一种就是原来判决所实行的法定程序不对而重新发回重审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原、被告(民事诉讼),上诉后二审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还是不服想上诉,问这种情况下的改判机会大不大的问...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