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醉驾拒不认罪怎么处罚?

一、醉驾拒不认罪怎么处罚?醉驾行为如果有确实的证据就算当事人拒不认罪也会被依法处罚,但是如果态度恶劣始终不认罪的还可能会加重处罚。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相关规定的变化(一)2013年12月80毫克以上属醉驾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升80毫克/100毫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二)2015年8月严重超速超载入刑《刑法修正案(九)》通过,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三)2017年5月醉驾情节轻微不予定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综上所述,醉驾的行为一般都是交警在当场经过测量就可以得到确实的证据的,所以就算司机在被起诉之后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也会得到应有的处罚,甚至法院在实际考虑到当事人的态度的基础上还会认为其没有悔改之心而加重处罚的。


·故意伤害罪定罪条件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对实践中疑似故意伤害的行为定罪的,需要先分析是否满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的内容,结合这两种的内容,才能比较准确的进行定罪。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故意伤害罪定罪条件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定罪条件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要求特殊主体构成,而后者则是一般的主体。当然实际的犯罪手段也是存在不同的,自然《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那到底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必须要符合构成要件中规定的犯罪主体才行,那到底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 ...


·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以上。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有哪些?
      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有哪些?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定义和构成要件上区别很大。两种罪名的主要区别是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如果行为人以放火的方法损坏公私财物,本身没有也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则属于故意毁坏财物行为;如果...


·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参与人
      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参与人1、当事人,以下5类人员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1)被害人,被害人即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员。(2)自诉人,在我国《刑法》中,有几种罪名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一般的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


·敲诈勒索多少金额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也是属于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此时不管是对行为人定罪,还是实际进行处罚,都必须要根据具体敲诈勒索的金额才能确定。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敲诈勒索多少金额构成犯罪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敲诈勒索多少金额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


·公安不报批捕可以先拘留嫌疑人吗
      一、公安不报批捕可以先拘留嫌疑人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先拘留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


·商业行贿和受贿罪时效是多久
      一、商业行贿和受贿罪时效是多久? 商业行贿和受贿罪时效从5年到20年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第八节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司法鉴定轻伤后原来的拘留时间会延长吗?
      打架致人受伤属于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首先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再进行案件的调查,在有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延长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那么在打人案件中,司法鉴定轻伤后原来的拘留时间会延长吗?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延长拘留时间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