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果不住院有没有误工费

如果不住院有没有误工费

没住院是可以赔偿误工费,但是需要医院主治医生开具《疾病诊断意见书》来证明你伤势未愈,需要休息,这样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至于误工费赔多少,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比如事故前3个月的工资单或单位的误工及没有收入证明。只有有着相关证明,才能获得赔偿费用。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列举可以赔偿的项目如下,其中金额一般最大的是第8项残疾赔偿金,由于个案情况不同,就重要的解释一下:

1、医疗费---一般需要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

2、误工费---一般需要工资证明(比如公司出具的证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和医院出具的病休诊断证明

3、护理费---一般住院时产生,可以是医院的护士护理或者家属护理或者第三方公司护理,医院或第三方护理时需要发票,家属护理时相当于家属的误工损失,需要家属的单位出具误工和工资证明

4、交通费---需要送往医院和复诊期间往来医院和住处的交通费发票,发票时间应该与就诊日期一致

5、住宿费---一般在地就医是产生,或者家属陪护是产生,需要发票,金额在合理范围内是可以被支持的。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需要及时到当地鉴定机构(如交警部门的伤残鉴定机构或者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按照等级计算该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十万以内,具体看受伤情况,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请求。

11、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看伤残等级和是否丧失劳动能力

12、后续治疗费等

13、亲属的交通费

14、亲属的住宿费

15、亲属的误工损失---主要是处理事故和护理病人的期间,可以单位出具证明。

所以,即使没有住院也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误工费的,在拿到医院大夫开具的《疾病诊断意见书》证明伤残类型级别后,可以进行一系列的补偿赔款。而且误工费赔偿的多少,也与相应的收入证明有关。受害人遭遇损伤后要求进行相关赔偿的有着法律依据的,赔偿数额的多少要视情况而定。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工程设计和施工是工程顺利完工的两个重要环节,建设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会和设计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为了规范双方签署合同,规避合同风险,建设部门出台了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那么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下面我...


·河南焦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因此,人
      河南焦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因此,人民都普遍富裕了起来,众多的焦作家庭都买了私家车,以方便日常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常常会出现人们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可是在河南焦作醉驾谁能摆平,怎么处罚? 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


·一、个体户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
      一、个体户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 个体户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合法的,且法律是鼓励的。用人单位须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51条规定...


·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后社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的社区工作者,和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用工。他们不是事业编制人员,也不是公务员。但是,他们有向事业编和公务员晋升的机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就是水运工程,是我们国家比较重视的工程,因此对于水运工程质量的要求很严格,我们国家有着严格的检验评定标准,那么,我们国家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文章,便是我们整理出来的一些有关于水运工程的内容。 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1.1 ...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上班途中摔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摔跤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2012年的时候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中,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


·分公司能不能独立签订施工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独立签订施工合同?建筑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必须用总公司的合同章,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单位,要是想单独签订施工合同,就要改制为子公司,独立法人单位,重新办理施工资质,与你的总公司的大的资质就没有关联了,施工许可的范围就要小得多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