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刚结婚没共同生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已经登记结婚

刚结婚没共同生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已经登记结婚,除了婚前财产外,一般婚内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

·离婚和婚姻无效是怎样的?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对方不离婚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吗?
      对方不离婚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吗??对方不离婚还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任何被人严重恐吓威胁的,可以带着证据报警。警方会找到恐吓人,进行教育。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警方取证后,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罚。构成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


·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区别
      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区别 所有权不同: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是以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为限,登记日期以前的你个人财产归你个人所有,婚后财产是以登记日期以后你们双方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双方的工资、奖金,继承所得财产(遗嘱特别指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及各种收益。如果双...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可以,已经成年的孩子,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


·被骗领的结婚证算重婚吗?
      被骗领的结婚证算重婚吗?骗婚与重婚是不一样的,被骗领的结婚证不算重婚。目前法律没有骗婚罪的设立。“骗婚” 行骗者,可依据国家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来诈取他人的财物。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


·未婚生子的抚养费怎么出
      未婚生子的抚养费怎么出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应作出妥善的处置,以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如果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归属女方,那么男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那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


·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
      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 一、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 未婚生子,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


·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
      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在明确女方确实能够收到传票的情况之下,可以视为送达。当然也可以开局下落不明证明,然后申请公告送达。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


·国家赔偿金天数计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成了必然的选择。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承担都是首先面临的问题,签署离婚协议是我们首选。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呢?签订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