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向法院起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管辖在哪一边?

一、向法院起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管辖在哪一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和第5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普通程序为15天)提出;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所以由上述可知,因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需要诉讼的,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提起,如果被告的经常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非婚生子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中国《民法典》规定,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非婚生子,双方的关系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所生的子女是与其它的子女权力是同等的,如果在抚养权不能确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解决,而对于法院的管辖是可以通过在当地咨询来进行确认,因为不同的情况作出的决定也会不一样。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取?
      无论你是就怎样的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原告方都需要预交一定的诉讼费,当然不同的案由涉及到的诉讼费标准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其中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取的问题,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取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


·一、离婚时保护个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时保护个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一、一方在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吗?
      一、一方在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吗? 婚内触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
      年休假是一般单位或事业单位给予员工们的一种福利,旨在通过休假来缓解员工的压力,希望借此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员工和事业单位双赢。那么,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今天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公务员年休假国家规定怎么休 年假是指给符合休年假条件的职工每年...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去民政部门复印下离婚协议,让他们给盖个章就行。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


·补办结婚证证明如何开
      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一、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法律规定,危害国家、...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一、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新《婚姻法》、明年初会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骗婚无效,两部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婚姻法》(2020年12月31日失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