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您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意,这些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其权属。即使夫妻已经结婚了几十年,但一开始就属于婚前财产的,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点各位其实不用太担心。界定婚前财产首先,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归属其实允许当事人约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其所有形式和所有部分进行协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将婚前财产的部分确定下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也是日后认证的证据。此时是否办理公证,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或者涉及到的婚前财产比较多、价值大的话,最好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办理公证手续。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应当特别注意财产取得的时间。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时间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十分重要。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分水岭,婚前取得的财产,当然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后的就不一定了,除非有约定。毕竟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父母会赠与财产,若此时明确说明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话,那虽然财产赠与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实际也是会按照一方个人财产来处理的。另外,婚前财产也并不能因为结婚时间的存续和延长就变成婚后共同财产,所以这个时间特别重要。最后,婚前财产包括的范围很广泛,不动产和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都包含其中。例如个人在婚前就拥有的工资、奖金、股权、房子等,只要是婚前取得的,或者是经过约定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统统都是婚前财产。


·女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女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下列情况下,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1、两周岁以内的子...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婚姻法》为了更好的保护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特别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如果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受害人该怎么进行离婚损害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一、提出离婚损害...


·离婚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夫妻离婚后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的分配既要公平合理,抚养孩子的一方所营造的环境又要有益于孩子的成长,作为父母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离婚抚养费可以不给吗?如果你存在这样的困惑,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你。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 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如果学校外的补课费用是属于必要的教育费用,则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夫妻禁止家庭暴力协议范本怎么写?
      夫妻禁止家庭暴力协议范本怎么写? 家庭暴力是社会民众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恶性事件,一般是指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等事件。家庭暴力情节严重者会构成刑事犯罪,现在有家庭成员签署禁止暴力的协议。 那么,禁止家庭暴力协议范本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


·婚姻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夫妻婚姻中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最大的纠纷往往就是关于离婚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可能会想到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那么婚姻纠纷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人们生活越来越富足,不少人年纪轻轻的就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事业,同时拥有的财产也不少。而到了一定年龄,面临结婚的时候,却害怕婚后就财产产生纠纷。此时多数人会选择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


·一、订婚后没有结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一、订婚后没有结婚彩礼能要回来吗?订婚后没有结婚彩礼能要回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审查起诉阶段,亲属是不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已涉嫌构成犯罪,判决前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到监狱服刑之日起,家属可以探监。监...


·在我国婚姻无效的重婚啥意思?
      在我国婚姻无效的重婚啥意思?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