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应该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一、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二)构成本罪以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至5000元为起点。未达此数额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三)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是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或者是为了索回自己的债务,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四)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二、敲诈勒索罪该怎么认定

由于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要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的特点: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

对于敲诈勒索罪,其实也是有数额方面的规定,也就是说实际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法定情节的,那么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此罪。否则的话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这个时候给予敲诈勒索之人的处罚就属于治安方面的处罚,而不再是刑事处罚。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醉驾酒精107应该怎么处罚? 一、酒驾107怎么处理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酒驾标...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是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我国公民的好多信息需要在网上进行填写,或者在办理一些证件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泄露出去。其实身为我国国家的公职人员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不得将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泄露的。下门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是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开设赌场罪是我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则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很多人就问,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如何认定的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2010年8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国有国法,国无法而不立,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使得百姓安居乐业。最高人民法院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保护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逐一介绍。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


·构成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有哪些
      构成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


·一般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


·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在危险驾驶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醉驾了,这也是很多机动车驾驶者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虽然也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但当事人更在意的却是刑事方面的责任。那到底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


·犯行贿罪如何量刑处罚?
      一、犯行贿罪如何量刑处罚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相信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使用信用卡,合理使用信用卡可以给持卡人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但如果当事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


·单位行贿案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单位行贿案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


·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以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行为,而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结束之后,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都会被量刑,那么,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