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施工要求


1.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留孔等进行检查:


检查模板.垂直.平整度.拼缝.刚度.稳固度。


检查钢筋保护层,负筋有没有垫好,负筋用铁马凳按规范要求垫起。


检查预留孔位置,尺寸.数量等有没有遗漏。


2.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安排有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振捣工人进行砼振捣,保证砼振捣密实不漏振,不过振。


3.砼浇筑完不准有露筋.蜂窝麻面.空洞.夹杂物.裂缝等缺陷。


4.柱子.梁.边.沿等不准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等现象。


5.砼板面必须挂线找平,用抹子抹平压光,严禁出现凹凸不平.麻面.掉皮.起砂等外表缺陷、卫生间下负部位、楼梯平台上浮部位必须将四周模板固定好,保证尺寸不移位,保证砼棱是棱角是角。(建议用方钢做模,能更好的保证砼外观质量)。


6.砼浇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浇水养护,保证砼表面湿润,砼柱拆模后必须包膜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


施工规范


1.在浇筑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后,应立即浇筑入模。在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稠度发生较大的变化,应及时处理。


2.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的分层离析。混凝土由料斗、漏斗内卸出进行浇筑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m,在竖向结构中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3m,否则应采用串筒、斜槽、溜管等下料。


3.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底部应先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完好。


5.混凝土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混凝土因沉降及干缩产生的非结构性的表面裂缝,应在混凝土终凝前予以修整。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后,再继续浇筑,以防止接缝处出现裂缝。


6.梁和板应同时浇筑混凝土。较大尺寸的梁(梁的高度大于1m)、拱和类似的结构,可单独浇筑。但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于混凝土工程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的要求来进行设施,因为一个建设工程的基础工程是非常重要,不能出一点损失,所以施工方在实施混凝土工程的时候不能够出一点差错,这样会导致整个工程毁于一旦。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都会签订施工合同,缴纳工程质保金,目的就是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就会予以退还,当然不符合标准的,也就不会退还了。但是也有质量合格,质保金却不予退还的,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具体的维权方法,可以一起去...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 1、内容 第一章 劳动仲裁争议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 1、内容 第一章 劳动仲裁争议调节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


·什么叫劳保局
      什么叫劳保局 全称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三方面工作: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 就业:就是让劳动者有工作、有饭吃。 劳动保障: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诸如强制企业给劳动者交各种保险、追讨拖欠工资、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条件等。 劳动仲裁:当企业(雇人方)与劳动者发生纠纷...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合同解除吗?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合同解除吗?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二、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


·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很多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认劳动合同的情况,
      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很多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劳动纠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申请劳动仲裁那些东西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确认的证据,并且劳动关系证据需要几个呢,下面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有明确规定要提供多少个...


·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保障职工相应的劳动权利,只有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有一种劳动关系存续期就不利于劳动者,那么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


·道路竣工验收条件是什么
      具体条件是: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而根据实际需要,难免会与一些职员解除劳动关系。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怎么算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工怎么算工资?国庆节(10月1日-3日)单位如果安排了加班,无论所在岗位是哪种工时制度,都要另行支付三倍日工资;其他几天,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约定子女归谁抚养,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通常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支付抚养费,除非面临特殊情况。那么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中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