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都有权单方面提出。如果是员工个人提出的,那么需要其向单位提交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来告知并请单位配合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我们就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在下文做相关介绍。




一、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___公司:

本人___,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单位工作了___个月。现由于原因(用人单位的用工或管理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比如: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列举任意一条或多条都行),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即日起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请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两天内一次性支付本人全部工资(包括全部加班费),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致

___(手写签名)

年月日

二、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型

《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并不意味着一到四级伤残就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一,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其二,有相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明确规定: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残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由此可见,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以单方提出。

由上观之,被评定为一至十伤残的工伤职工都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只能由工伤职工单方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提出;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者预告解除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在适用时需满足二个条件:

(1)符合预告期限的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即时解除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劳动者感到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要提出离职时,得先弄明白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一般要说清楚两个事情,申请离职理由和相关赔偿。用人单位确定情况属实后应该同意并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并给劳动者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我们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的称呼。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例子并不少见,通常我们会认为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方,事实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也承担了较大风险。那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一、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


·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吗?
      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吗?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


·单位员工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在单位工作的员工可能会由于产生矛盾,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情绪而发生打架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打架斗殴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单位员工打架斗殴不仅会影响到单位正常开展日常工作,还有可能导致财产的损坏和人员的受伤。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单位员工打架斗殴怎么处理。一、单...


·大连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需要一个办理流程的,那么大连工伤鉴定的流程有哪些呢?工伤鉴定的办理流程一般是三个步骤,根据有关规定工伤认定要公开化、简便快捷,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文件,下面我们就将为您带来关于工伤鉴定的有关知识,请继续阅读。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


·工伤复发公司注销怎么办?
      工伤复发公司注销怎么办?1.由于公司注销,公司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已经消灭,工伤职工如果再起诉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将会遇到被告主体不适格问题,最后会因此被驳回仲裁或者起诉。2.在此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3.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在明知...


·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是什么?
      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是什么?1、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金和代扣税金、其他代扣款项及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等。工程结算价款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最近推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让许多人好奇,而实行临时工行政执法的话,会不会导致高层的员工工作量加大,让临时工行政执法政策难以实行呢,接下来关于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这个问题,我们准备了以下一些相关的资料。不可否认,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劳...


·补签劳动合同合法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劳务合同?
      补签劳务合同一般发生在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为维护双方各自的利益,通过补签达到相应的目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补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在面对一些问题时,就容易受到侵害。国家针对这样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用童工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还不够强壮,在一些工作环境下容易遭受身体损害。那么,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