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一、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法官宣判当天开始计算30天以内看守所不会送犯人去监狱,这个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期间上诉,将择日在次开庭宣判。如果没有上诉,30天以后,看守所会根据服刑年龄和年限进行分配监狱。比如判刑1年的在看守所已经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时间服刑,看守所会选择留所服刑。不管判刑多少年,服刑时间还需要超过1年者,如未满18岁将分配至少管所服刑,如已满18岁者 将分配至成年人监狱服刑。二、法院判刑后送监狱应符合哪些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死缓、徒刑、拘役的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官宣判当天开始计算30天以内看守所不会送犯人去监狱,这个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期间上诉,将择日在次开庭宣判。如果没有上诉,30天以后,看守所会根据服刑年龄和年限 进行分配监狱。比如判刑1年的 在看守所已经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时间服刑,看守所会选择留所服刑。不管判刑多少年,服刑时间还需要超过1年者,如未满18岁 将分配至少管所服刑,如已满18岁者 将分配至成年人监狱服刑。至于多久送监狱,看守所会根据送往人数决定时间,如果只有1人或者不到3人以上 是需要等待时间的,有一定人数的时候就会送去监狱了,这个时间一般是法官宣判当天开始计算30天以后到半年时间,也就是没有具体的时间。如果半年没有达到3人以上,那么看守所会全程专车送1人去监狱,达到看守任务完,成让其接受新的劳动教育!分配到监狱服刑以后,N年以内会进行服刑年限调监,不管判刑多少年,服刑时间还需要超过7年以上者,将分配至大型农场林场监狱进行服刑。一个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是复杂的,涉及到多个执行机关,有侦查机关,还有审查起诉机关,最后就是法院,充当审判机关,所以设计到公检法。对于一起刑事案件,如果法院审判之后,三十天内没有上诉的,就可以分配监狱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


·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一、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判刑标准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
      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 一、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 办案机关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要根据案情决定,涉及到侦查取证等,仅从书面上自己认为符合规定是不行的。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逃税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有哪些
      逃税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有哪些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


·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


·杀人犯罪多少年后不追责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二十年;过失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十年。不过,法律同时规定,无论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发生有人犯虚假诉讼罪,应首先去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二、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联系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判刑么?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判刑么?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


·犯罪人员的缓刑还需要执行吗
      犯罪人员的缓刑还需要执行吗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


·毒品死刑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毒品类别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