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会涉及到的一种犯罪,那既然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必然就需要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从犯罪主体上来说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实际处罚的时候也需要区分不同的情节来判刑,那究竟该如何对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会怎么判(刑法第415条)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什么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罪,主要是看是否满足放行偷越国(边)境罪的以下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犯罪主观方面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而予以放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则可能涉及玩忽职守罪。(三)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管、经手办理护照、签证或负责审查、核对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职务之便。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而以其他方法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按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所谓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 (边)境,是指违反规定,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或者不履行检查出入境的职责,对偷越国 (边)境人员予以放进或放出的行为。(四)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边防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拒绝交付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这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职责。如果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明知是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私自放行,则构成了犯罪。司法实践中,放行偷越国(边)境罪往往与受贿罪、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联系在一起,要准确的进行区分,掌握好定罪和量刑,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而要是在这方面有什么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在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应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企业未得到审批而非法采矿的,会构成非法采矿罪。对于这类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中对它的管辖法院做了相关规定,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没有权限对该案件进行审理。那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采矿罪管辖法...


·刑事诉讼法返还保证金手续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涉嫌情节轻微的,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其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要缴纳一笔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而定。之后,这笔钱还是返还给家属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返还保证金手续是怎样的?我们总结了有关法律知...


·肇事逃逸致死罪要判多少年?
      肇事逃逸致死罪要判多少年?肇事逃逸致死的罪行至少要判七年,最高甚至可能是十五年。刑法第133条明确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档法定刑,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1)属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的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即交通肇事...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具有自动性,彻底性,时空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如下,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的未遂形态和预备形态的根本区别所在。作为犯罪中止的特殊形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也理所当然应当具有...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刑法第三百一...


·绑架过程中撕票属于什么罪?
      绑架过程中撕票属于什么罪?绑架过程中撕票属于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去年十月份,我国最新实施了方修改后的民法总则,该法规相较于民法通则来说,修改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也做出了调整。我们知道,各法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自民法总则颁发以来,行政拘留适用年龄的规定有何变化呢? 一、行政拘留年龄...


·窝藏罪过了十二年了能判缓吗
      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但是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法律上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一、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使...


·挪用资金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罪是指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擅自利用到其他地方或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挪用资金存在共同犯罪人的,对共犯也有相应的处罚。那么挪用资金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呢?一般认定共犯的条件是:明知主犯的挪用资金为犯罪行为,还故意帮其转移、利用资金。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虽然不...


·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有时间限制的。提起诉讼,也有相关的时间限制。这些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时间限制也是为了提高国家执法机关的办事效率,同时也是对国家执法机关的监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刑诉法起诉期间的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