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肇东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肇东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二、法院对于离婚的处理

如果没有证据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可以调解和好,不能调解的,应该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调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三、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在我国境内的全体公民起诉离婚这都是一种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了,所以肇东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就不能起诉离婚了,不过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只能是夫妻当中的一方自己提出来的,其他人不能因为看不惯就越俎代庖的去代替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两三倍,因此...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法院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案的费用有多少
      法院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案的费用有多少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律师案件代理费 《律师服务...


·离婚后未抚养方对孩子的探视遭到抚养方拒绝怎么办?
      离婚后未抚养方对孩子的探视遭到抚养方拒绝怎么办?夫妻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实际中,当事人双方可能会由于这样那样的因素导致直接抚养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如果出现夫妻离婚后,间接抚养方对于孩子的探视遭到抚养方拒绝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跟您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间接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


·夫妻结婚后什么算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什么算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


·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
      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 一、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 不是,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


·离婚起诉的费用谁来付,离婚诉讼费谁承担?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增长,一般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最好的方式,但是协议失败选择起诉离婚时,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费用该由谁支付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的费用谁来付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双方诉讼离婚所产生的诉讼...


·如何搜集重婚的证据
      一、如何搜集重婚的证据 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 一、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 不会,须有相关手续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出。 (一)、一般来说户口迁出有三个办法: 一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