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在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医疗事故的责任是医疗机构的,那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相反,如果不是,该纠纷的处理就会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解决即可。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来带着您一起学习学习吧!
一、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病员或家属对医疗单位的医疗提出质询或鉴定申请后,该医疗单位的医疗委员会部门应认真调查核实,组织本单位内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专家予以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送交病员或家属。
医疗单位对每一起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方的接待须由专人负责。
鉴定结论应在病员或家属正式向医疗单位提出质询或鉴定申请书面材料的一个月内作出(进行尸检者,自尸检报告作出后计算)。
医务人员应邀、聘在外单位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医疗事件,由邀请单位承担责任。但对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者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
对于病员死亡的医疗事件应按有关尸体解剖检验规定动员家属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诊断。医院应在家属提出质询时,明确说明进行尸体解剖检验的必要性,并将家属意见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双方当事人在对医疗事故或事件处理有争议时均可持医疗单位书面鉴定结论向该医疗单位所在地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表并同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双方当事人对医疗事件已协议解决,若提出鉴定申请,则须先履行废止该协议的有关手续,再予以鉴定。
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接到书面鉴定申请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十五日之内予以正式答复。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做出后,送交双方当事人,同时将参加该鉴定会专家名单及鉴定结论报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备案。
双方当事人若对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均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市级鉴定(以寄送出时间为准),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二)病历的处理原则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专人妥善保管有关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各种原始资料,并予封存。
临床科室因鉴定需要摘抄病历时,应得到病历封存部门同意后方可就地摘抄。原始病历允许对因抢救工作紧张未能及时记录的内容在24小时内实事求是地补记。
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医疗单位应负责提供原始病历和必要的医学资料复印件。 医疗单位所在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可调阅原始病历;法院、检察院在受理双方当事人诉讼后需要查阅原始病历时,持正式介绍信并履行调阅手续,方可调阅(借阅单上应标清份数、页数),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但允许患者或家属在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复印病历并将复印病历封存,存放在医院医疗行政管理部门,于医疗事故鉴定会上由专家启封。复印病历所需费用由提出复印者支付。
在法院、检察院受理当事人起诉后,经司法部门同意,当事人委托的律师须持委托书、律师证,在履行手续手后可就地查阅。
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各种原始资料,经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在经济上按对应等级医疗事故补偿金额进行罚款处理及通报批评。
由于病员及家属抢夺、毁损病案及有关原始资料者,将不予进行各级医疗事故鉴定
(三)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会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为陈述、询问阶段。双方当事人同时到会,由双方当事人向专家陈述并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陈述、询问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退出会场,此阶段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行政秘书主持。
第二阶段:由专业组组长主持,组织专家进行讨论阶段。专家们应本着公正、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医疗事故或事件予以技术鉴定,并做出结论。
鉴定书由专业组专业秘书拟稿后经鉴定委员会专业组组长及或正副主委审阅后签发。 鉴定书应在召开鉴定会之日起一个月内一式三份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医疗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情况应向当事人说明后可适当延长。
由法院、检察院委托的鉴定书一式三份送交法院、检察院。
市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市级鉴定结论在未发现新有、有力证据情况下原则上对同一医院事故或事件不予以重新鉴定。
(四)鉴定书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发出,内容应包括:
1、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病历摘要;
2、鉴定委员会的分析意见;
3、鉴定结论应明确写清楚该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属于医疗事故者,则应写明事故等级及性质;
4、鉴定委员会盖章;
5、结论做出的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书原稿由该级委员会行政秘书按规定年限存档,正式稿应打印成文后发出。
综上内容就是我们对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所做的相关总结。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必要要严格的按照程序来,第一步就必须要有当事人提出申请,只有在当事人明确的提出申请后,该鉴定才能开展。同时,我们也要提醒您,医疗事故的鉴定中会面对医疗专家的相关提问,患者要对提问清晰的进行回答。
·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
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 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 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 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
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期限是多久?医疗纠纷的种类较多,医疗纠纷诉讼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权利人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选择诉讼案由,即医疗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纠纷。选择的角度不同,则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也就不同。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2年...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是怎样?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同时现在越来越多黑心的老板为了赚钱,生产三无产品,大气污染严重,导致现在越来越多人有各种各样的病,医院的人堪比菜市场。医患关系也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一大问题,那么发生医疗事故,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应该是怎么样呢?我们今天就“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进行相关介绍...
·医疗事故后调解方式有哪些
1、发生医疗纠纷时,常用的调解方式有如下3种。第一,由医患双方自行调解。第二,由有关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在医患双方自行调解的情况下,需要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责任以及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可就达成的协议,签订书面的调解书。而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事实,医疗事故等情况,双...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
一、具有公正性、权威性
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仲裁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能够避免“人情”等不公正因素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仲裁员从公道正派...
·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是否都可以解决问题
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是否都可以解决问题发生医患纠纷之后,患者往往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有的人建议患者家属让第三方来从中进行调解,也有人建议患者家属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很多人就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该选择哪一种方式更好,就想知道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都可以解决问题吗...
·医疗事故怎么样处理过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异地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异地医保需要什么手续参保人需要持有本人已经激活且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
·高空坠物赔偿误工费医药费的依据是什么?
高空坠物赔偿误工费医药费的依据是什么
高空坠物伤人案件当中确定了侵权人以后,接下来的事情肯定就是要侵权人针对受害者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了,高空坠物也是属于意外伤害当中的一种,而意外伤害的赔偿项目当中包括误工费,医药费等这些最基本的。想必高空坠物当中的受害者应该也最关心,高空坠物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