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羁押一日抵缓刑几日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犯罪情节,如果符合我国缓刑的规定,那么可以会被判处缓刑。缓刑是我国刑罚的一种,不仅体现了我国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也体现了我国对于犯罪人的宽大处理。众所周知,在犯罪嫌疑人缓刑后,日后的刑罚是可以缓刑天数相抵的,那么,在我国羁押一日抵缓刑几日呢?

一、在我国羁押一日抵缓刑几日

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考验期是在判处之日起算的,而羁押的日期是不能抵扣缓刑执行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考察规定,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一年三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先行羁押的时间一日折抵一日。

二、羁押期限怎样折抵刑期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 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四、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其实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如果嫌疑人被判处缓刑,是不能用之前的羁押天数来相抵消的,这是由于缓刑期的计算是从判决之日起计算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使得缓刑所撤销,执行实际的刑罚,那么种情况下,之前羁押的天数是可以相抵的,羁押一日抵一日。



·绵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
      在具体说到绵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这其实适用的就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量刑标准规定。也就意味着整个四川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都是一样的。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这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


·诈骗罪有罚金刑吗,诈骗罪能判罚金吗
      在刑事处罚中,有的犯罪是即处罚了主刑,又有附加刑,附加刑一般就是处罚罚金或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那么诈骗罪有罚金刑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诈骗罪有罚金刑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辩护律师的辩护必不可少,律师辩护的过程不仅保障了嫌疑人与受害者的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权,而且也是我国法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展现,自然我国法律关于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也是有严格要求的,那么这些规定具体有什么呢?以下是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此的摘要。 刑事诉讼法辩...


·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当中造成的损害程度就包括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而如果是以极其恶劣手段致人重伤、死亡的话,则此时仅仅要求行为人年满14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行了。也就意味着,其实部分未成年人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此时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可以查询到吗?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可以查询到吗?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上网是可以查到的。审判案件绝大多数是公开审理,但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 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嫌疑人持刀砍人能刑事拘役吗
      嫌疑人持刀砍人能刑事拘役吗?嫌疑人持刀砍人是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的,故意持刀砍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具体要根据案情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


·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刑事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对于发现线索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样也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给破案带来困难。那么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


·刑事案件报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
      一、刑事案件报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批捕后也是一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承办人是否批准要征求检察院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


·非法经营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实践中,行为人非法经营的行为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此时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会依法定罪处罚。此时,就需要对非法经营罪与非罪作出界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与非罪的界限 罪与非罪问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怎样认定聚众斗殴罪未遂,聚众斗殴罪未遂如何认定
      在聚众斗殴刑事审判中,如果想要为被告人辩护使其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最重要的一个着手点就是证明被告人聚众斗殴行为未遂。怎样认定聚众斗殴罪未遂,我们应该到认识聚众斗殴罪存在未遂的可能,从聚众斗殴罪的成立要件出发,就能判断聚众斗殴是否未遂。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一、聚众斗殴罪存在犯罪未...


·对于教唆犯是犯罪既遂吗?
      对于教唆犯是犯罪既遂吗?不一定属于犯罪既遂,也有可以未遂,教唆犯应当属于行为犯中的“过程犯”,而过程犯具有存在犯罪未遂的空间。也就是说,在实施教唆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教唆者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教唆行为未完成的,就是教唆未遂。共犯从属性说认为教唆犯罪应始于被教唆者着手实行犯罪而终于犯罪...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