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法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在法治社会的当下,但是很多人的法律知识还是有很多不足,所以违法行为也有很多,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民众知道违法后的惩罚力度,现在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我国刑诉法方面的知识,刑诉法拘留期限规定是多久呢?
所谓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逮捕后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的羁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办理刑事案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一、拘留、逮捕后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根据新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讯问。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四日。

四、侦查阶段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这是对侦查阶段羁押期限的一般规定。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了可以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和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主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第127条规定情形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分别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五、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中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中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六、人民法院审理阶段的羁押期限

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法院二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全文向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刑诉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与相关法律知识,拘留不是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性的措施,公安机关也不能随便做出拘留处置,还需要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由人民检察院做出审查批准,所以由上总结来看,拘留最长期限为37日。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


·伪证罪与妨害作证罪区别有哪些?
      伪证罪与妨害作证罪区别有哪些?1、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后罪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此点区别中.特别要强调的是,伪证罪必须对与案件情...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即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那在现实生活中,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要怎么做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


·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犯罪吗?
      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犯罪吗?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并且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这样的防卫是过失犯罪。二、假想防卫认定标准(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


·刑法286条判几年
      刑法286条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具体的量刑是:1、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


·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
      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犯罪预备阶段存在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两种停止形态。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着手,是犯罪预备。主观放弃而未着手,是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


·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怎么处理?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将首先会由检察机关判断是否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和起诉的条件的情况之下,会移送给法院审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犯罪。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对于特定犯罪形式的规定虽然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但是不能避免社会的发展让刑法的内容因此调整后改变了对以往罪行的处罚力度,但是如果在修改刑法之后发生的变化涉及到过去的犯罪就必然要求探究溯及力的问题。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汽车逐渐被普及,但伴随着交通便利的却是不断增加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频发也牵涉到了很多法律问题。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轻微肇事逃逸被拘留的情况有哪些?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将在这里为您一一解答,请仔细阅读。 ...


·刑事诉讼法补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是不允许建立在证据有瑕疵的情况下的,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必须从侦办到最后的判决,所有的环节都是有法可依,以合法的证据作为定罪依据的。如果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什么漏洞的话,是需要及时补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补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