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

确立劳动关系上诉状

1,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即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再到法院提起诉讼。

2,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

3,起诉状中应当包括:

(1)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被告为法人的,应当列明法定代表人信息;

(2)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事实与理由,着重写明事情发展经过。提出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

(4)证据及清单,针对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提交相关的证据。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类问题属于劳动纠纷问题,对于我们劳动这个人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说明办理。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书写,上诉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
      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内部出现越来越多的劳务关系。除了我们平时所知的劳动关系之外,双方还可以建立承包关系。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是不同的两种劳务方式。许多人并不了解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 1、...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间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


·没有劳动合同裁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劳动合同裁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违法裁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未签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最长可以主张11个月。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一、解除劳动合同怎样经济补偿金?
      一、解除劳动合同怎样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人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有些单位只是简单地与劳动者签订入职协议,而有的用人单位则与劳动者签订详细具体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与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或劳动合同存在着许多区别,劳动者所享受的相应的法律保护程度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的区别。 ...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劳动法中关于代通知金有分类有几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司法鉴定能达到10级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司法鉴定能达到10级吗? 工伤鉴定后赔偿的标准是按工伤赔偿;司法鉴定的赔偿就是按司法标准。鉴定级别可能不同而且赔偿也不一样。 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作用是各不相同,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是可以的。 1、工伤按规定是做工伤伤残鉴定的,工伤做...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住在郊区外的人们受到施工噪声排放的影响特别大,因为很多的工厂都是办在郊区外,人口较少的地区去,但是尽管这样,还有有很大的污染,还是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施工噪声排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兼职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兼职算工伤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兼职算工伤,但前提也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所规定的工伤的范围,比如说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当中发生的,因为工作所导致的伤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 [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 ...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一、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 1、合法性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性 在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